济南未配套建幼儿园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2010-11-26 18:18    作者:严虎   来源:  

11月24日,《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公布,国务院提出十项意见(简称“国十条”),这将着力破解现在很多城市存在的“入园难难过考公务员,入园贵贵过上大学”的学前教育困境。

 

  11月24日,《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公布,国务院提出十项意见(简称“国十条”),这将着力破解现在很多城市存在的“入园难难过考公务员,入园贵贵过上大学”的学前教育困境。25日,记者请相关专家对“国十条”进行了解读。

  公办幼儿园越来越多

  在很多家长眼中,师资好、收费低的公办园是孩子入园的首选,可逢公办园招生时,通宵排队的新闻就会见诸报端。

  在新出台的“国十条”中规定“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市直机关幼儿园园长宗桂萍昨天告诉记者,眼下,市直机关幼儿园正在找地方办分园。不过她表示,鼓励多建园,不如按幼儿园招生数,由财政拨付部分资金,让幼儿园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如改建多余的活动室等,来扩大招生规模,这样会更快更省钱地解决问题。

  她还提到,现在已有部分公办园建起了分园,不过囿于资金投入的问题,很多公办园分园对外挂公办的牌,对家长却收民办园的费用。“这并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

  宗桂萍的这一担心在“国十条”中也有了解决办法,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十条”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第一次把学前教育以国家文件的形式定义为社会公益事业,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它们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新建小区要配公办园或普惠民办园

  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说,看了“国十条”后她感觉最好的一条就是“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她说,这一政策将要求开发商必须给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条“硬杠杠”,能有效避免新建小区建成了,小区内的孩子无园可上的现象。

  她同时表示,以前也有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但是幼儿园建成后多由开发商自己办园或租赁给其他单位办园,这样的幼儿园往往就收费高。根据《国十条》的新规定,小区居民的孩子有望就近享受到低价、优质的学前教育。

  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

  提起入园难,宗桂萍说,在现有条件下,公办园招生都已饱和了。公办园想改扩建增加招生规模,都需要投资,但是缺乏资金来源,教育政策不允许公办园增加费用。“要想解决入园难,首先要调整政策,适当放宽公办园收费政策。”

  宗桂萍分析,“国十条”两次提到“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这意味着,公办幼儿园将可以提高收费标准了。目前,公办园和民办园收费差距太大,济南市费用较高的民办幼儿园收费能达到公办园的8倍左右。

  “根据《国十条》,今后我们将大力举办面向大众的公办园或公办性质的幼儿园,而且公办园的收费都将由政府定价。”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我省有60%多的幼儿园属于公办或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根据我省的规划,今后这一比例将达到80%,至于今后公办园是否提价及提到什么样的标准,她表示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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