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公寓拟与单位合建 为方便居住还可能配备家具

2010-11-23 17:24    作者:严虎   来源:  

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试点意见,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目标,有成套住房、集体公寓等建设方式。作为一名律师,市人大代表付强从日常接触的案件分析认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集体公寓的方式应有所限制。

  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试点意见,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目标,有成套住房、集体公寓等建设方式。对于集体公寓是否适合公共租赁住房,参加住房保障座谈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作为一名律师,市人大代表付强从日常接触的案件分析认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集体公寓的方式应有所限制。“从一些突发性刑事案件来看,很多人租住在一个公寓里,要是团结还好说;如果不团结,问题就多了。比如,一个人丢了东西,就会怀疑其他人,也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

  付强介绍,上海等城市推出了小面积公寓,上、下两层面积有十几平方米,洗手间、卧室、厨房还一应俱全,很受欢迎。付强认为,相对独立的小面积公寓,对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而言是一种比较适合的方式。

  而市政协委员罗虹则赞同建设集体公寓,然后由单位统一租赁。“现在,一些单位的年轻人很多,完全可以由单位出面来租赁公租房给员工住。该租赁给谁由单位控制,也由单位统一管理,这样会减少很多麻烦。”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处长王浩介绍,目前房管部门也正在探索这种与单位合作的方式,也在考虑给公寓配备家具。“这种公寓本身就是过渡性住房,如果承租人自己买了家具,走的时候都不好处理;但管理、维修、维护等细节问题,还需要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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