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城市廉租房保障金两年减少146亿 1.5亿被挪用
2010-11-17 22:33 作者:中正 来源:
11月17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全国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查看公告全文)。其中显示,2007年至2009年,19个省市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038.8亿元,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48.65亿元。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不得低于1%的规定要求,共计减少146.23亿元。
此外,审计署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发现,有6个城市和4个县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据了解,截至2010年8月底,除天津市表示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已满足需求外,其余21个城市或在审计指出问题的当年加大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提取的力度,或承诺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足额到位。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还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补提了以往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8.61亿元。
而截至2010年8月底,审计发现的挪用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5231.3万元已全部归还,利用虚假材料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问题均已通过调整项目或补办手续的方式整改完毕。
审计署表示,对于审计署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高度重视,已着手对有关政策进行研究与完善。住建部等部门把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了2010年开展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查工作内容。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