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有18座高层建筑设了避难层 不包括居民楼

2010-11-17 17:52    作者:中正   来源:  

针对上海高楼起火事故,昨天下午,本报记者采访了济南消防部门的有关专家。济南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王永祝介绍,目前济南有18座100米以上高层建筑设立了避难层,但这些建筑都是公共建筑,不包括居民楼。

  针对上海高楼起火事故,昨天下午,本报记者采访了济南消防部门的有关专家。目前,济南市共有高层建筑2626座,其中18座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设立了避难层。

  按照规定,100米以上的楼层都需要设置避难层,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超高层公共建筑每15层必须设置避难层,不能对该层房屋进行装修,也不能挪为他用。

  济南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王永祝介绍,目前济南有18座100米以上高层建筑设立了避难层,但这些建筑都是公共建筑,不包括居民楼。目前,济南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今年以来各地排查发现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必须实行挂牌督办,并逐一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高层建筑不同于一般低矮建筑,目前消防云梯车所能达到的高度一般不超过100米,如果几百米的高楼出现火灾,很难靠外部力量救援。”济南消防部门的人士介绍,济南消防云梯车所能达到的高度在六七十米左右。

  高层建筑灭火,更需要大楼内部的消防系统。据测定,火灾中,一座高度为100米的高层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烟火顺竖向井道扩散至顶层只需要30秒,整幢建筑瞬间即可成为“立体火场”。济南消防部门人士介绍,按照规定,济南的高层建筑应装有火灾报警系统、烟感系统、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栓、灭火器等,“高层建筑火灾发生时,主要依靠自身的消防措施来保障安全。”

  济南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王永祝告诉记者,我市高层建筑在施工之前,都要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规划;施工期间,防火处还要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竣工后,还要组织对工程进行消防验收,不合格者将不发给《消防验收意见书》,对不达标的工程,还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