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之后大连严打“阴阳合同”
2010-11-02 17:48 作者:严虎 来源:
记者昨日从大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得到信息,国家近期或将出台针对房产交易环节的监控措施,而大连市将对房产中介一直以来惯用的“阴阳合同”进行重点打击。此外,与房产中介有关的资金监管、人员、机构等相关活动都会得到相应的规范。
有关部门将加码房产中介监管
“9 29”楼市调控新政已经“满月”,新政调控效果初显,房价大幅上涨的势头已经初步得到遏制。而近期政策动向显示,楼市调控仍将继续深入,除了前期针对购房者、开发商的调控措施外,近期或将出台针对房产交易环节的监控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位官员透露,近日该部专门讨论了房地产经纪的管理办法,准备从资金监管、人员、机构到相关的活动都进行相应的规范。这显示,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秩序监管正在加码,将成为本轮调控的另一个主题。
房地产经纪机构作为交易环节的一个角色,在二手房市场中十分重要。近年来楼市的火爆也壮大了房地产经纪行业,但由于从业人员鱼龙混杂、监管不到位等因素,致使问题丛生。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宋春华表示,不规范的行业行为主要表现在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发布虚假广告,甚至有的中介违反规定参与炒房,这样就扭曲了市场价格的信号,扰乱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有的违法违规赚取房地产经纪费以外的收入,有的违反了国家的税收制度,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帮助客户逃税,这都是违法的。 ”宋春华说。
在这个背景下,“9 29”的楼市新政中,住建部等部委首次强调,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表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原则上已经通过,很快就会对外公布。管理办法设定了五项制度,并明确禁止“阴阳合同”行为。
大连近期严打“阴阳合同”
加强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监管一直是大连市政府管理的重点。根据大连市政府此前出台的有关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记者获悉:房产中介实行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委托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资格并进行注册,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
国土房屋局有关人士指出,“阴阳合同”是继限购之后,政府监管的重点。签订“阴阳合同”进行偷税的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的利益,也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恶果。“阴阳合同”现象前几年在行业内一直“流行”,现在仍时有冒头,其中有深层次的原因。据分析,一方面,追逐经济利益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是造成“阴阳合同”、“虚报房价”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观原因。此外,房屋成交价格申报制度的不完善和房价评估操作的复杂性使得杜绝房价虚报存在一定难度。目前的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还有待完善,而对房屋价格的评估又涉及到诸多复杂因素,难以做到百分百的“客观”,导致投机者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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