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小区今冬能否供暖?得先问问开发商
2010-10-30 17:43 作者:中正 来源:
28日,济南历下区一小区的换热站边,工人们在进行"汽改水"的最后施工。这片前几年一直供热不好的小区有望在今冬真正暖起来,让居民们不再受冻。资料片 记者 周青先 摄
29日,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郭森与济南市供热办、济南热电、济南热力、匡山热力中心、济南绿园供热公司相关负责人做客两报“问暖热线”。90分钟的时间,共有300余名市民打来电话咨询,其中不少问题与供暖政策相关。对此,供热部门负责人给出了详尽的解答。
供暖之前可报停报停要交报停费
“房子今年没人住,想停止集中供热,需要经过什么程序?”眼看采暖费交费期就要截止了,不少市民还存在这样的困惑。济南绿园供热公司副总经理姚瑞凯解答说,只有具备以下条件,居民才可申请报停:一是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二是整单元或整幢楼申请停止用热且具备单元阀控制的用户。
他介绍,报停的具体流程是:凡符合上述两条规定需要报停的居民用户(房屋所有权人),应于当年供热前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停止用热申请,经供热单位审核同意后,办理停热手续,并由供热企业报市供热办备案。
而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居民用户,在办理停热手续时应向供热单位缴纳热网运行成本费,也就是所谓的报停费。这部分费用是停热期间的放水费、电费、人工费等直接发生的费用组成,它的征收标准不得超过每户总热费的15%。
如果不报停,会有什么后果?济南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居民提出报停申请后,供热企业会派人核实是否具备报停条件,审核同意后,停热手续才算完成。”如果居民不报停,将视为正常供暖,采暖费也正常收取,这部分费用居民应在下一个采暖季补交。”这位负责人介绍说,除此之外,由于这种情况属于迟延缴费,实践中还会收取一部分因迟延产生的费用。
新小区能否供暖应先咨询开发商
“小区在5月份交的房,今年能通上暖气吗?”29日,市民徐女士拨打两报热线投诉说,自己住的是新交付的小区,买房时开发商承诺是双气房,如今搬进去已经好几个月了,物业一直没有提供暖的事,也没人收取采暖费,自己很担心今冬无法供暖。
济南热电客服中心主任苏巍解释说,已经办理开户手续的新入住小区当年能否供暖,除需满足规划红线外的热源、市政供热管网等条件外,还与规划红线内的问题有关,而这部分问题需向开发商进行咨询。
苏巍表示,只有小区规划红线内的二次管网和换热站等配套供热设施安装、建设到位,才可与红线外的市政供热管网进行对接,将暖气输送到住户家中。有的新交付小区,因开发商还没有把这部分设施安装完成,这一采暖季就无法供暖。
另外,新交付小区的入住率也关系到当年能否供暖。他解释说,有一些开发商在售房时会给出“当年入住、当年供热”的承诺。但实际上,出于运行成本考虑,供热企业一般会与开发商有一个约定,当小区住户到达一定数量时才进行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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