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堪比房租 济南建大花园变相强买强卖引质疑

2010-10-30 17:31    作者:中正   来源:  

  记者数次致电小区物业公司,但是电话正如小区业主所说,始终处于占线状态,无法接通。随后,记者走访了济南市大多数居民小区,发现停车费价格多是由物业一方决定,并没有协商确定。

  28日,某网站“聚焦济南停车难”系列之《济南建大花园停车费1月600元?》一文发表后,该小区不少业主再次反映济南建大花园“天价”停车费问题。业主们表示,自己都打过电话,但是物业的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此后,本网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该小区物业、开发商互相推诿,停车费“一言堂”,业主任由“宰割”。有律师表示,该小区部分做法涉嫌强买强卖,属于违法行为。

  业主:价格太贵 露天车位堪比房租

  说起停车位,家住济南建大花园的宋小姐一肚子气,“小区的停车位收费高,不合理,在济南,哪里有600元一个月停车费的。”至于昨天在报道中,售楼中心所说的“尚无业主前来反映车位租金过高问题”一事,业主们都表示,自己打过通知上提供的物业的电话,但是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根本打不通”。

  据悉,济南建大花园自建成以来,已经有了一年多的时间,地上车位一直处于无偿使用阶段。据了解,小区配套设置有车位,也有车库,车位的价格是10万元,车库的价格是15万元。“今天,我打电话问过售楼中心,那边说,现在车库已经没有了,只剩下10万元的车位,太贵了。”该小区业主于先生告诉记者。

  面对如此“天价”的停车费,许多业主提出质疑。“我们这90平的房子一个月的租金才900块钱,一个地上车位的停车费每月就收600块,显然不合理,我们想知道,为什么这么贵?”在某事业单位上班的杨先生就很有意见,“通知上还说,从11月1号开始,如果没有卡,车就不能进小区大门了,违者将受到锁车处理。”更让杨先生不解的是,收了物业费,还要收停车费,“这属不属于重复收费?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杨先生很无奈。

  在建大花园售楼处,记者获知该小区地下停车位价格最低一个10万元,附带70年产权,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地下停车位数量有2000个,完全可以满足业主的需求。“物业收这么高的停车费,其实就是在帮开发商卖地下停车位。”很多业主都不买账,让业主们更郁闷的是,即使买了停车位,每个月也要交100块钱的管理费。

  调查:部门之间互踢皮球 业主任由“宰割”

  到底物业公司是依据什么制定了每月600元的停车费?昨天记者曾经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自己也是收钱而已,没有权利规定钱数多少,做出此规定的是开发商”。

  今天,记者电话连线了建大花园售楼中心,接线工作人员在听清楚记者后,表示“我们这里只负责卖车位,你说的租停车位的事情不属于我们管,应该找物业,你要是找就找我们领导吧。不过,领导周一周五都要全天开会,没有时间。”记者向其询问物业公司的电话,她表示没有电话。

  随后,记者数次致电小区物业公司,但是电话正如小区业主所说,始终处于占线状态,无法接通。

  物价:应由物业、业主共同商定

  “济南市对于地上停车位的收费,主要界定在物业看管费这一项上,一个地上停车位为80元/月,地下停车位是100元/月,但对于租赁费并没有明确界定,包月停车费由停车场经营者、车辆停放者协商确定。”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如此介绍。

  而《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指导规则》中明确规定:“地上部位为业主共同所有,共同管理,物业公司、开发商在没有业主大会的授权下都无权进行租赁,并且租赁的费用应由业主大会决定,也就是业主共同决定。”而记者调查发现,建大花园并没有业主委员会,而物业公司在定价时也并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这里住了这么多业主,一一询问业主的话,这价格永远定不了。”对此,售楼中心工作人员如此答复。

  随后,记者走访了济南市大多数居民小区,发现停车费价格多是由物业一方决定,并没有协商确定。

  律师:部分做法为强买强卖 属于违法

  “不租停车位就不让进门,甚至锁车,这显然是违法的,”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的赵金一律师告诉记者,“小区收取停车费应该由停车场经营者、车辆停放者协商确定。像建大小区的停车费收取600元,价格确实高了,但是也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可如果业主不愿意缴纳,就应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物业就采用通知里所说的锁车、不让进门的这种方式明显是强买强卖,属于违法行为。”

  赵律师表示,业主有正常使用公共设施的权利,如果强买强卖,则是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最后,赵律师提醒市民,“买房时需要注意合同里关于停车位的条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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