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土地违法问责进入最后程序 最晚在12月份
2010-10-29 17:39 作者:赵尔印 来源: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27日首次公布依照15号令启动的土地违法问责时间表。相关负责人称,地方政府问责正在走最后程序。
执法监察局表示,目前,各地正积极开展违法用地补充调查,按照国土资源部排定的最新时间表规定,各地须在11月5日前将补充调查结果上报国土资源部。
此前,国土资源部曾多次表示,今年是我国首次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三部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对土地违法实施问责。
“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自查自报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违法用地具体情况补充调查工作后,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加强督导。”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及本次补充调查的市、县总体工作进展顺利。各地将在11月5日前向国土资源部上报补充调查结果。
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回应有媒体猜测首次土地违法问责可能夭折时表示,“核准之后我们准备跟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起,约谈一部分土地违法违规情况比较严重的地方负责人,同时会对土地违法违规比较严重的地方政府的负责人进行问责,这项工作估计要在11月份,最晚在12月份,年内是肯定要完成的,不会爽约。”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