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明年6月底前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
2010-10-28 19:12 作者:中正 来源:
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省级规划编制及市县规划编制试点各项工作,保障土地整治有序、规范、有效实施。
《通知》明确,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规划数据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衔接一致。
《通知》强调,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以农用地整治为重点,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确保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坚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设施逐步完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知》要求,同步开展市、县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各省(区、市)要按照全国、省级规划编制和市县规划编制试点同步推进、上下双向衔接的要求,抓紧部署、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于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分别由部和省(区、市)分别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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