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取暖费将不再按面积收 40.2万户建筑按热收费

2010-10-27 17:18    作者:中正   来源:  

目前,全省已有达到分户计量条件的新建建筑3571万平方米,完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1614万平方米,安装热计量表29.8万块,居民40.2万户。2008年―2009年供暖季结束后,济南率先试点供热分户计量按热收费的山师龙泉师大新村居民称,实行按用热收费比按面积收费,用热

  从26日召开的山东省冬季供热供气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各地将加快制定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方案,年底前面向社会公布全面停止按面积收费、实行按用热计量收费的时间表。

  据介绍,今年是我省实施供热计量收费起步年,我省要求,凡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今冬供热季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供热企业必须按用热计量收费。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物价部门联合出台的供热计量价格指导意见,山东省实施的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将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执行,计量热价由各地合理确定。指导意见明确,在推行热价计量收费起步阶段,结算热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即先按照面积计算热费一次性收取,供热结束后按照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供热计量收费完善后,热费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意见同时明确,已开户正常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用热,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收费,收取费用的,最高不得超过按面积收费的10%。

  在26日全省冬季供热供气工作会议上,我省要求,各地要尽快制定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方案,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全面停止按面积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时间表。尚未出台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的地方,今冬采暖季前必须出台。

  目前,全省已有达到分户计量条件的新建建筑3571万平方米,完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1614万平方米,安装热计量表29.8万块,居民40.2万户。2008年―2009年供暖季结束后,济南率先试点供热分户计量按热收费的山师龙泉师大新村居民称,实行按用热收费比按面积收费,用热费用至少节约1/3。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