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加码 严控房地产开发贷

2010-10-21 18:57    作者:中正   来源:  

“尽管调控政策已经很严了,但开发商总是能找到应对的手段。”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因为预期房价仍将上涨,开发商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的现象依然存在。

    紧绷的开发贷风险链条已经引起银行业监管部门的高度警觉。近日,银监会办公厅向全国银监系统、银行系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下发了《关于提示房地产企业规避调控政策有关风险的通知》。

    四个“花招”

    ―些房地产企业采取各种形式规避监管、套取银行贷款,影响了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效果。《通知》列出了四种房地产企业规避监管的表现形式。

    ―、通过分期开发,规避《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2年未开发,应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规定。由于缺乏对土地开发项目竣工时限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可以在开工后,采用分期开发方式,―再延迟后续开发时间。

    二、通过分期或推迟领取预售证,规避“领取预售证后10日应开始销售”的规定。

    三、通过抬高申报价格,规避“要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的规定。有的以抬高后的申报价格为依据,变相“捂盘惜售”,有的给实际销售时随意调整价格留下空间。

    四、变相绕开央行、银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具体表现在:通过关联企业统―贷款后再周转用于房产项目,规避“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贷款”的规定。

    对症下药

    针对开发商的这些手段,《通知》提出要结合监管要求,切实做好房地产信贷管理,严控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

    该监管要求主要有:“不对囤地、捂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新增贷款”、“对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对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切项目不受理授信申请”等。

    业内人士指出,相对于不断加码的住房按揭调控政策,开发贷的调控稍显稳健,但开发贷的风险―直高悬。银监会2009年年报也认为,2010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的不审慎行为可能加剧,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链条效应或将重现,信用风险隐患可能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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