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贷款新政不影响“组合贷”

2010-10-12 17:30    作者:中正   来源:  

  房价的上升使购房需要贷款的额度越来越高,更多购房者开始使用“ 组合贷”,即贷满最高额度的公积金贷款后,再贷部分商贷。
  房价的上升使购房需要贷款的额度越来越高,更多购房者开始使用“组合贷”,即贷满最高额度的公积金贷款后,再贷部分商贷。新政策规定,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如果还有未还的商业贷款,其实际能贷到的公积金额度,等于其按规定能够贷到的额度,减去其未还商业贷款的数额。

  济南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已经有十多天了,但仍有不少购房者对调整的地方不很清楚。其中,对于将商贷和公积金“挂钩”的规定,关心的人最多,还有不少市民询问政策改变后,特别是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提高到三成以后,申请公积金的条件和程序是否有变化?对此,记者再次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济南公积金管理部门并作出了详细解读。

  商贷公积金贷款“挂钩”后“组合贷”是否受影响?

  房价的上升使购房需要贷款的额度越来越高,更多购房者开始使用“ 组合贷”,即贷满最高额度的公积金贷款后,再贷部分商贷。

  市民赵先生日前定了一套总价90多万元的房子,首付30万元后,需要贷款60万元,除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外,他还需要贷十多万元的商贷。“现在商业贷款的额度能够‘冲抵’公积金额度,我的‘组合贷’的最终额度会不会受影响。”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没有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市民,在贷完了自己能够申请的公积金最大额度后,可以继续申请相关额度的商业贷款,“ 组合贷”的总额度不会受影响。

  “冲抵”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商贷是专指房贷吗?

  新政策规定,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如果还有未还的商业贷款,其实际能贷到的公积金额度,等于其按规定能够贷到的额度,减去其未还商业贷款的数额。

  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女友准备用公积金贷款50万元购买一套98平方米的住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挂钩’后,我原来做生意贷过8万元的商业贷款,不知道这8万元的额度是否也要‘冲抵’掉,规定中的商业贷款,是否专指买房时的商贷?”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李先生未还的商贷虽不是买房子贷的,但也要在公积金贷款中“冲抵”掉。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

  市民王女士近期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听说政策调整了,她很担心自己申请公积金贷款会不会因此受影响,想知道申请的条件和程序有没有什么新的变化?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调整后,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没有发生变化,只要是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市民,手里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均可申请。同时,申请的程序和原来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共同还款人可不可以是亲戚朋友?

  新政规定,借款人属于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职工或配偶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可将一名愿作为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缴存额合并计算可贷额度。

  准备购房的市民张女士目前所能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30万元,但她最高需要贷45万元,听说现在可以找共同还款人,张女士希望把自己的表姐当成共同还款人,利用表姐的住房公积金申请15万的贷款,不知道可不可以?当了共同还款人,表姐以后是否还能贷公积金?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张女士的表姐可以作为其共同还款人,但在贷款还完前,其表姐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中的一个新变化就是将共同还款人的范围由夫妻扩展到了亲戚朋友。”该负责人说。

  新规对担保人的责任是否有新的规定?

  市民罗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同事近期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让他来当担保人,他想询问,新政对担保人的责任是否有变化,自己将来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受影响?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新政中对此没有新的内容。只要贷款人正常还款,担保人用公积金贷款时在额度等方面不受影响。

  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啥程序

  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商品房办理公积金贷款主要分成四步:

  1.借款人准备申请材料:请申请市民准备好如下纸质材料并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一)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共同还款承诺书或担保书;

  (三)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四)个人资信证明

  (五)借款人已交付规定比例的有效凭据;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到银行申请并面签,由银行进行初审:

  请申请市民将准备齐全的贷款申请材料送交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并进行面签,然后由银行按规定进行初审 。

  办理时限说明:在借款申请人提交贷款材料后,各经办银行初审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3.管理中心审批并划拨资金

  管理中心收到银行上报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复审,审批通过后,中心签发委托放款通知书,将资金划拨到银行。

  办理时限说明:管理中心复审及委托贷款资金划拨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

  管理中心贷款咨询电话:0531-81959399

  4.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由银行和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后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说明: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各经办银行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公积金贷款四变四不变

  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出台的公积金政策,是根据国家调控政策和济南市的相关政策制定的,对于打击利用公积金贷款炒房等有着积极的意义。

  这次政策调整的主要是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他方面的内容未发生改变。

  新政的“四大变化”

  首付:由两成一律提高到三成

  额度:手里有未还商业贷款,要“冲抵”掉相同数量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尚未还清的商业贷款余额的认定由贷款银行通过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对借款人及配偶予以查证确认。

  外地人购房:对省内外市人在济南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新增“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还款人:单身职工等人群,可以增加一名共同还款人,且可贷额度可以合并计算。在该笔贷款还清之前共同还款人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四不变”

  上限:市区最高贷款额度仍为50万元,章丘、平阴、济阳、商河最高40万元(含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3.33%,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87%。

  贷款年限:最长贷款年限仍为30年。男性还款年龄至65周岁,女性至60周岁。

  申请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职工手里只要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均可申请。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利率是由国家统一规定,因此此次调整未涉及利率。

  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共有两种计算方法:

  1.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15倍。

  2.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缴存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40%(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以上,申请贷款年限10年以上的借款人可按50%的系数计算)。

  贷款额度可以上述两种计算方式计算结果较高的一种来确定。

  例如,市民郭先生缴存公积金已经1年零8个月,月缴存额500元,目前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0000元,如果他想申请一笔还款年限为30年的贷款,那么他能贷的最高额度是多少呢?

  按第一种方法:最高额度:10000元乘以15=15万元

  若按照第二种方法计算,最高额度则达到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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