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建合资公司开发章丘房地产

2010-09-08 17:16    作者:严虎   来源:  

山东高速(600350)9月8日公告称,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由其与章丘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山东高速章丘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章丘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房地产项目开发。

  山东高速(600350)9月8日公告称,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由其与章丘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山东高速章丘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章丘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房地产项目开发。

  9月7日,山东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与章丘建投签署《合作协议书》,双方共同投资设立章丘投资公司。根据《合作协议书》,章丘投资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投资公司投资6000万元,持有60%的股权;章丘建投投资4000万元,持有40%的股权。

  章丘投资公司主要从事章丘市中心商贸区综合体、绣源河三十里景观风貌带、城北新区综合体、圣井新城、黄旗山开发等房地产项目开发,并积极参与章丘市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

  同日,公司与章丘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章丘市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公司称,本次投资实施后,将增加公司的长期投资,扩大公司在济南市的土地储备规模,促进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