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说地下标间是含泪的微笑 政府认违建(组图)
2010-09-03 01:09 作者:赵尔印 来源:
老陈的辛苦不被政府认可
老夫妻“地下幸福”不知能持续多久 核心提示:好的房子太贵买不起,自己家的破房子太小,儿女来了没法住,郑州市64岁的退休矿工陈新年用4年,在自家居住的棚户区院内地下6米处,挖出一个50平方米的房间。这个地下房间冬暖夏凉,按照附近房地产价格计算,价值20多万元。尝到甜头的老陈,计划继续努力,在地下挖出个三室一厅来。昨天,这样的新闻媒体报道之后,立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引来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
网民:地下“标间”是高房价下的无奈之举
“城市的框架在不断拉大,城市的房价在一路攀升,能在高房价今天突然冒出一个地下“标间”来,着实冲击了一把房奴们那颗无法安息的心。“这老汉可敬,地下‘标间’实用,这是应对高房价的好办法。”今天,针对地下“标间”,网民们热评如潮,不少人网民称之为“含泪的微笑”。
网友赵志疆在大河博客上发表了自己的博文,他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无论伟大抑或卑微。“居者有其屋”是国人长久以来的梦想,时至今日,恐怕没有多少人梦想深宅大院,更多的人只是梦想拥有一处容身之所,甚至不惜为此变身为“奴”。即使如此,依然有不少人求之不得,于是,一些别出心裁者怀揣梦想,一路向下。无需赋予“地下标间”太多神圣使命,也不必苛责公众的焦灼不安,在此事件中,真正值得反思的内容是,当人们的梦想不断向下却依然无处安放的时候,究竟是我们的梦想太脆弱,还是现实的土壤太坚硬?虽然陈新年无法为我们提供答案,但我们却不能因此而放弃思考。
还有一些网友认为,此举虽然不妥,但确实也是无奈之举,地下“标间”就是一个“含泪的微笑”――苦苦的,甜甜的。
网友@jennifer57说:“我们爱跳舞,没事的时候就跳一会儿。”采访中,这对年过半百的老人,踩着激扬的鼓点,在地下室翩翩起舞。――羡慕啊!好温馨的一家。其实金钱真的没有真情重要,为什么总有人误解呢?
网友@向往纯净的国度说,安居乐业是一个政府基本职责之一,改革开放30多年,人民却不能享受基本的生活条件,老百姓如何想呀?
政府:此举系违法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郑州市规划局,该局副局长杨振茂表示,老人对生活的态度值得同情和赞扬,但是按照现行法规来看,此举是不合法。结合新闻所报道的事实分析,老人所挖的地下室,肯定没有办理合法的手续,因此没有合法的产权,也不会不受法律保护。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的一位处长表示,“此举肯定是不受保护的,但是具体怎么处理回头还真得好好地查一查,看看违反了哪条法律。”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的一工作人员电话中告诉记者,“此举属于私自挖掘,法律上不受任何保护,更不要说有房产证的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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