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阴阳合同首日 深圳二手房成交骤冷

2010-09-02 17:39    作者:薛明   来源:  

”但是,监管办法在规范房地产秩序特别是在取缔阴阳合同方面未能如期发挥效力,现场在过户流程等方面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虽然办理过户手续的窗口冷清,但是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在取缔阴阳合同方面,其实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昨日是深圳市《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正式实施首日,记者发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骤然冷清下来,办理过户手续几乎都不用排队,工作人员说,“办业务的人太少,现在拿了号马上就可以办理。”但是,监管办法在规范房地产秩序特别是在取缔阴阳合同方面未能如期发挥效力,现场在过户流程等方面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监管办法第41条第(七)项和第74条第(三)项规定,中介公司不得为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否则处5万元罚款。这一条规定被普遍认为是阴阳合同的大限。受此影响,一方面买卖双方急于马上交易,“合理”避税,另一方面中介机构也大力渲染取缔阴阳合同可能给交易双方带来的损失,因此在9月1日前交易量井喷。仅8月30日一天,二手房成交套数达到了1885 套,比起往年最高纪录的1619套,还高出了200多套。上个月深圳全月二手房成交量总额仅为8658套。

  一位中介说,前几天交易量猛增,其实是客户担心多收税费在催中介加快办理。一位刚办理了过户手续的买家也承认了这种说法,“的确是我催中介快点办理的。我是担心取缔阴阳合同,所有的税费都将加到买方中来。”

  虽然办理过户手续的窗口冷清,但是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在取缔阴阳合同方面,其实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工作人员称,“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办理业务和以前一样。”而一位带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中介工作人员说,“早就预料到,9月1号不可能是阴阳合同的大限。相关的一些配套措施都没有发布,怎么执行?”事实上,按评估价计税或者是取缔阴阳合同按实际交易价格计税,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标准,在9月1日前都还没有明确规定。

  为规避阴阳合同的二手房交易,购房者都会尽量争取在9月1日前办理过户手续。“此前在合同中普遍有规定,如果无法利用阴阳合同实现避税的话,合同就中止。依现在的情形看,没有办理完过户手续的合同也将继续执行,”中联地产的一位经纪人说。

  监管办法没有在阴阳合同问题上没有发挥效力,主要原因在于配套措施不足。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认为,监管办法规定过于笼统,中介是否提供便利难以查证,中介可以规避这一规定,此外,二手房交易估计系统尚未建立。

  而深圳市法制办参与起草该监管办法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监管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中介不能为阴阳合同提供便利,并且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为主管单位在解决该问题上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如何具体的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打击阴阳合同,国土部门会及时跟进相应的配套措施,电子交易平台以及所产生的电子交易合同文体将是最值得期待的筹码。记者 杨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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