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需以“税调”取代“政调”
2010-08-30 17:45 作者:薛明 来源:
舆论和公众对于“楼市调控会不会半途而废”的担忧,随着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8天内的两度强调而消除。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由于本轮调控至今没有对房价构成明显影响,一些地方甚至不降反升,这显然不是楼市调控的目标。
可是,本轮调控政策已是史上最为严厉的一次,指望中央以行政手段出台更多、更严厉的调控政策,从目前的情况看可能性不大。但房价如果继续坚挺下去,或者出现一线城市下降,二、三线城市上升的情况,则意味着本轮调控失败。
正因如此,楼市调控需要做出策略性的调整和应对,不能再满足于行政调控的单一手段,而应当在继续发挥行政调控作用的同时,更多地使用税收调控手段,逐步用经济杠杆取代行政杠杆、法律手段代替行政手段。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即便能够把房价压下来,也难维持长久。更重要的是,用行政手段调控楼市,会对地方政绩带来不利影响,地方政府落实政策的积极性必定不高,令政策的作用大打折扣。所以,只有以“税调”逐步取代“政调”,才能确保楼市的健康运行和房价的理性回归。
近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关于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言论,不仅再一次提起了公众对开征房产税的热情,也再一次提起了地方政府对开征房产税的兴趣。需要厘清思路的是,公众热盼房产税政策出台,是希望通过税收杠杆将过高的房价压下来,将各种炒房行为控制住。而地方政府希望出台房产税,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希望通过房产税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这提醒决策层:在房产税问题上,绝不能为地方政府的利益所绑架,不能把房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一种创收手段,而应把房产税的开征作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众利益的举措,从而在房产税政策的制定上,更多地考虑公众利益,考虑楼市的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要真正出台房产税政策,首先必须摸清楚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真实情况,如现行房价与居民实际承受能力、开发商的利润情况、地方政府从房地产市场获得的实际利益、闲置土地情况、二手房市场情况、住房空置率、保障房的建设和供应情况等,只有将这些情况全部调查清楚,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此基础上,要加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清理和规范。目前,很多地方可用于开发和建设的土地都被注入到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房产税,很大程度上是想利用这块利益缓解地方债务的风险和矛盾。要想防止这种情况出现,需要通过扩大地方债券发放规模、建立地方债务风险基金等方式,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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