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光地产集团涉嫌圈钱?阳光理想城无预售证公开认筹
2010-08-23 17:38 作者:李玉坤 来源:
福建质量新闻网讯:“阳光理想城只要交5000元的定金进行认筹,在开盘后就可以获得一平方米便宜200元的优惠”,近日,有不少市民在纷纷议论阳光理想城推出的“优惠”政策。事实上,任何形式的“认筹”、“内部认筹”“VIP排号”等行为,都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为此,记者对阳光地产的这一非法认筹行为进行了深入调查。
阳光理想城未拿预售证已收“认筹金”
在接到众多市民的投诉后,记者于今年8月2日以购房者的名义电话联系到阳光理想城的售楼部,“只要交5000元的认筹金就可以享受开盘后一平方米便宜200元的优惠”,电话里售楼人员热情地介绍道。“如 果你本人不方便过来,我们可以给你一个账号你先汇款过来,到周末再过来拿发票”,据该售楼人员介绍,越早进行认筹,享受的优惠就越多,“早点预定比较好,早预定在总价上可以享受每天便宜100元的优惠”,该售楼人员说道。
同时,记者还从该售楼人员口中了解到阳光理想城目前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当本网问及认筹者是否均有机会购买到一套房屋时,售楼人员犹豫地说道:“我们要到九月份左右才开盘,目前也还没有确定的房源,到开盘那天,早到的认筹者就能买到房子。”此外,该售楼人员还告诉本网,从认筹到开盘这一期间的每周末都会有抽奖活动,主要是面向那些已经认筹完毕的购房者。
事实上,在今年4月份,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举行任何展销活动。”显然,福建阳光地产的开发商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然而,令人们疑惑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阳光地产明知故犯呢?
阳光理想城认筹“优惠”是“空头支票”?
其实,所谓的“认筹”是指开发商在项目正式发售前通过一些优惠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消费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排号费”、“认筹金”等费用,依照付款时间先后顺序取得号,在解筹时消费者可凭号的先后顺序挑选房屋,并能在购房时可享受认筹时约定的打折优惠。
从表面上,我们发现认筹似乎对购房者更有利,诸如阳光理想城的认筹者不仅可以享受到开盘后一平方米便宜200元的优惠,还可以享受在总价上每天便宜100元的优惠,此外还能参加各种抽奖活动。其实不然,认筹活动中真正的受益者是房地产商,而认筹者被认为所能享受的“优惠”只不过是房地产商所开的“空头支票”,到最后都会成为“空中楼阁”。
多年从事房地产工作的王小姐告诉记者,阳光理想城所谓的认筹“优惠”其实是一种虚幻。如果认筹人数超过预期,开发商会立即提高定价,在更高的房价面前,购房者是不会得到实际折扣价的;如果认筹人数达不到预期,开发商就控制房号分批开盘,制造紧张、热销局面,从而推高房价,购房者仍然不会获得任何优惠。此外,通常在认筹的时候楼盘都还处于建设阶段,因此无法保证消费者以后拿到手的楼房会与当初开发商许诺的相同。由此可见,在认筹活动中,最大的获益人是开发商,而消费者的利益不仅得不到保障还会因此成为高房价的“推手”。
福州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先生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认筹”阶段,开发商只明确了购房者有获得优惠折扣的权利,并不确定房屋单价;如果“认筹”的人数超过预期,开发商就会趁机提价。因为在“认筹”活动中当事人之间虽然多数未签协议,即使有协议,协议的内容也不受法律保护。如此一来,阳光理想城所提出的各种认筹“优惠”无疑就成了“空中楼阁”。
此外,记者也曾多次以购房者的身份询问阳光理想城的实际价格,然其售楼人员均以“目前还没确定”予以回绝,因此,有专家表示,阳光理想城所提出的认筹“优惠”很可能只是阳光地产所开的“空头支票”。
阳光理想城涉嫌变相“圈钱”?
对于阳光理想城要求每一个认筹者交纳5000元的认筹金的这一行为,有专家认为,这是房地产商进行变相“圈钱”,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有金融界人士分析,随着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放缓,特别是流动资金贷款逐月负增长,使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受到资金约束,特别是在项目开盘前,是开发商资金最为紧张的阶段,认筹金、定金预付款的收入无疑可以解决开发商们的燃眉之急。
因此,有业内人士提醒广大购房者,认筹金属于预付款性质,消费者支付之后具有相当大的风险,尽管很多开发商均承诺认筹金可无条件无息退还,但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风险来源较多,消费者不但没有获得利息,而且万一是没有领取预售证的楼盘“烂尾”,消费者更会损失惨重,更严重的便是项目出现问题,开发商卷款而逃,那时,购房者真叫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了。
规范楼市需颠覆“认筹金”
有专家表示,“认筹”作为房地产商的营销策略,不仅为房地产商成功地筹集到资金,创造了房地产的卖方市场,绕开了政府对房屋销售的某些行为禁令。它为开发商提供了一个毫无风险的炒作平台,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推动了房价的虚高,残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专家们认为,要规范房地产市场,最重要的是要颠覆“认筹金”。
福州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表示,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福建阳光房地产的这种行为是违规的,张律师建议,对这种违规行为应该重罚,比如延缓发放预售许可证,吊销施工许可证,让开发商停工整顿等。同时,广大市民也纷纷表示,在房价居高不下调控政策不断出台的情况下,开发商还如此明目张胆地违规操作顶风而上,实在是有悖职业道德,有损行业形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截至发稿之日,福建阳光地产对此事未作任何回应,记者也将持续关注,对此事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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