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10月底前完成查处 国土部再掀整顿风暴

2010-08-20 17:39    作者:薛明   来源:  

另据统计,全国已查处结案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宗数为826宗,面积约4万亩,共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1.2万亩,收取罚款或闲置费总计4.8亿元。廖永林表示,将以此次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大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清理查处,务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查处任务。

国家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清理查处闲置土地 资料图

  在昨天举行的“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新闻通气会”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表示,随着闲置土地成为房地产用地违法违规的主要问题,土地闲置“政府原因”比例大、查处难、结案率低等问题日益突出。

  廖永林说,目前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市场形势不断向好,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因此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清理查处工作,务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查处任务。国土部的表态,使得房地产调控从严态势再度凸显。

  ⊙记者 于祥明

  闲置成房地产违规用地

  主要问题

  “从清理数据来看,在各类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中,闲置土地成为房地产用地违法违规的主要问题。”廖永林说。

  据介绍,国土部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清理查处不及时开发建设囤地炒地、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和性质等突出问题。

  通过清理,截至5月底,全国共上报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宗数3070宗,面积约18.84万亩。其中,闲置土地宗数2815宗,面积16.95万亩,分别占上报总宗数和面积的91.69%和90%;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途宗数92宗,面积1257.85亩,分别占上报总宗数和面积的3%和0.67%。

  “各地上报的2815宗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廖永林表示,这也直接导致了闲置土地结案率较低。

  他指出,从整体上看,由于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比例大、协商查处难度大,再加上较早出让的“毛地”拆迁难,以闲置土地为主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结案率比较低。

  另外,“还有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清理摸底不够全面深入,查处力度、声势不够大,工作比较滞后。”廖永林说。

  记者注意到,从闲置土地分布来看,东部地区数量较多,分别占上报总宗数和面积的62.24%和62.46%。从闲置时间上看,闲置5年以下的地块1354宗,占闲置土地总数的48%;闲置时间5年以上的地块共875宗,占31%;闲置时间较长,但合同中未约定具体开工时间的地块586宗,占21%。

  收取罚款或闲置费

  总计4.8亿元

  另一方面,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据介绍,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部分积案、难案得到有效处理。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开展查处的各类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共计2208宗,总面积约13.25万亩。其中,闲置土地2044宗,面积12.35万亩;别墅用地74宗,面积7836亩;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性质83宗,面积943亩;违法违规转让7宗,面积290.04亩。已开展查处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分别占已清理出总数的72%、70%。

  另据统计,全国已查处结案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宗数为826宗,面积约4万亩,共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1.2万亩,收取罚款或闲置费总计4.8亿元。

  10月底前基本完成

  闲置土地查处任务

  值得关注的是,在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时期,国土部通报上述情况,使得房地产调控从严态势再度凸显。

  廖永林表示,将以此次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大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清理查处,务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查处任务。

  “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督促各地加快查处进度,维持对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声势与压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廖永林说。

  他指出,目前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市场形势不断向好,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房地产用地违法违规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已清理出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任务仍然很重,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还面临很大压力。

  为此,国土部会坚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务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闲置用地查处任务。国土部还要求,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及时通知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期完成查处任务。

  廖永林还表示,各地要研究探索建立解决房地产用地违法违规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秩序。

  昨天,国土部还公开通报上海、陕西、重庆、吉林等7宗违规用地案件,并对还没有处理到位的6宗案子进行挂牌督办,要求加快查处进度,应在两个月以内办结。

  (⊙记者 于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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