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建设试点启动 长清率先行动安置4500户

2010-08-10 17:45    作者:赵尔印   来源:  

济南市确定了今年公租房建设试点为长清区和高新区后,公租房建设受到广泛关注。作为济南市公共租赁房试点区,长清区公共租赁房先期试点建设已经启动。具体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将根据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标准政策,由长清区政府根据区内调研

公租房将给更多无住房家庭带来实惠。

  生活日报8月9日讯 济南市确定了今年公租房建设试点为长清区和高新区后,公租房建设受到广泛关注。9日,记者从长清区房管局了解到,该区已初步确定了总占地160多亩、总建设面积近30万平方米、可安置4500余户的4个公共租赁房项目。长清区公租房先期试点建设已全面启动。

  4个公租房项目初步确定国庆前后开工

  日前,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7月底,济南市确定开展公租房建设试点,今年试点区为长清区和高新区。

  作为济南市公共租赁房试点区,长清区公共租赁房先期试点建设已经启动。其中城镇公共租赁房项目1个,初步确定在长清中学以南、小柿子园村以西的雅居花苑经济适用房小区预留的土地上建设两栋,共120户,建设面积7800平方米。经济开发区内张桥片区和平安片区企业公共租赁房项目2个,各由开发区划拨30亩土地,各700户,建设面积共78000平方米;具体位置是:张桥片区在张桥农民安置房以北、南汝村以东,平安片区在国道220以西、富美路以南。山水集团“山水家园”公共租赁房项目1个,由政府划拨100亩土地,建设面积195000平方米,共3000户。

  4个项目总占地160多亩,总建设面积近30万平方米,可安置4500余户。据长清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其中的城镇公共租赁房除了已确定的2栋楼外,还在申请准备进一步扩大。4项公租房都争取在国庆节前后开工建设。

  租房将供给“夹心层”房源不够将实行轮候方式

  长清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区内城市常住户口的中等偏下收入无住房家庭、刚毕业的大学生以及经济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就是俗称的“夹心层”。具体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将根据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标准政策,由长清区政府根据区内调研情况确定。

  房源的分配将根据房源数量和企业及个人的需求,统筹考虑、确定。当需求大于房源数量时实行轮候方式。轮候方式和配租结果要在全区范围内公示。

  至于租房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或最长三年一签。初次承租租期届满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续租,最长租期不超过五年。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的,将责令退出。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住房或者租赁其他公共住房的,应当及时退出。 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将采取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以直接划扣的方式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为承租人提供物业管理,承租人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

  单套面积在65-70平方米两种户型,租金低于市场价

  据了解,长清区公租房的户型面积及建设标准为单套建筑面积65-70平方米的公寓型住宅,户型分为成套住房和集体宿舍,以分别满足已婚和单身人员的需求。成套住房与集体宿舍数量比例约为6:4。公租房建成后,将进行简易装修,达到租赁人员直接入住的基本要求。

  长清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低于市场价格,高于廉租房价格,但具体标准还没有确定,将由长清区房屋管理中心调查研究后,由长清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集体宿舍式和单户式,确定两种价格。

  长清区的公租房建设,将采取政府负责组织并划拨土地,社会(企业)出资建设,产权按政府投入和建设投入方的资金比例确定,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具体管理,租金收入按产权比例进行分成,只租不卖,使用权归投资方。

  试点工作后,长清区还将继续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在2011年和 2012年陆续推出第二期和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初步解决长清区城市居民无房家庭和新就业人员的阶段性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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