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管企业酣战房地产 利润超20%难言放弃

2010-08-03 17:31    作者:李玉坤   来源:  

在涉足房地产的山东省管企业中,房地产业已成为其利润的重要增长极。据了解,近几年来,山东省管企业的确退出了不少低效、亏损行业,企业层级也不断减少,按照省国资委的要求,基本上不超过3层。

  在涉足房地产的山东省管企业中,房地产业已成为其利润的重要增长极。利益驱动决定了大型国企不会轻易放弃房地产业。

  在78家央企被勒令退出房地产业的4个月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也下发《关于严格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明确提出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然而,经济导报记者发现,对于山东诸多省属国企来说,地产开发已悄然成为“主业”之一。

  “山东省管企业分布在79个产业,主业涉及30个,非主业涉及62个,产业布局分散,产业结构趋同,产业协同效应差。”在7月23日召开的省管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山东省国资委主任谭成义强调,省管企业要退出不符合企业战略、没有竞争优势、没有发展前途的产业,要“坚定不移地突出主业,打造产业竞争优势”。

  3天之后,山东黄金集团与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签订了一笔300亿元的项目投资合同,双方协议合作开发一个规划用地43平方公里,集居住、旅游、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旅游地产项目。

  “省管企业的主业是省国资委界定的,《通知》并未明确国企房地产主业的判定方法,以及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经投资房地产的该如何处理等细则问题。”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导报特约评论员李铁岗认为,细则未明的政策不易操作,恐难以实施。

  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的一位人士也承认,此份文件更多地体现了一种原则性,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地方政府去具体把握。

  地产已成不少国企主业

  其实,山东黄金集团涉足房地产业由来已久。早在2007年该集团董事长王建华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就明确表示该集团正在进行“做大主业、剥离辅业”之战,从涉足的黄金、房地产、旅游、高新技术、教育、体育、证券、传媒等近10个产业转向主攻矿业、房地产、旅游三大主业。

  目前,该集团旗下的山东黄金地产旅游公司已先后开发黄金时代、黄金99、黄金国际、黄金海岸等多个地产项目,并在山东省内颇有名气,房地产已成为其名副其实的主业。

  据了解,中国重汽集团、兖矿集团等省属大型国企都有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业务。在近日召开的2010年半年会议上,鲁商集团总经理王仁泉介绍,今年 1-6 月该集团共实现销售收入166.7亿元,同比增长40.72%。其中在房地产方面,集团先后对省内外十几个城市的项目进行了考察调研,已初步形成了开发意向,并在调控最紧的5月、6月保持了旺销势头。据了解,鲁商置业今年上半年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65.9%,考核利润增长246.08%。这在鲁商集团的几大主业中,几乎是成绩最显著的。

  不过,山东省管企业属下的房地产企业还只是“邻家有女初长成”。“兼做房地产的企业不少,但是真正专业搞房地产的寥寥无几。”山东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张志元说,山东很多国企都是在房地产市场红火之后才跟进的,目前还没有驰骋全国的领军型房地产企业集团。

  利润超20%难言放弃

  “加快清理非主业和低效、无效资产,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资源向主业集中,向优势产业集中,尽快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团。”在省管企业负责人会议上,类似的要求谭成义不止一次地强调。

  据了解,近几年来,山东省管企业的确退出了不少低效、亏损行业,企业层级也不断减少,按照省国资委的要求,基本上不超过3层。

  但房地产业却不在国企退出之列。房地产业20%以上的利润,超过了大部分制造业、服务业的盈利水平,大型国企也更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可以说,在涉足房地产的山东省管企业中,房地产业已成为其利润的重要增长极。利益驱动决定了大型国企不会轻易放弃房地产业。

  而且,发展服务业一直是山东“转调”的希望和要求。作为大型国企,省国资委要求他们在发展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方面要发挥表率作用。“服务业要立足于做大规模、做强实力,通过收购兼并实现低成本扩张。”

  而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土地新政”中,何谓主业并没有明确的解释,这让不少人产生误解。“不少人对主业概念模糊不清,认为主业就是惟一的,事实并非如此。”某省管企业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山东省国资委早对省管企业的主业进行过界定,规模较大的省管企业主业一般在3项左右,房地产往往都是主业。所以,在他看来,“土地新政”并不涉及他们。 (孙秀红 )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