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用地上上冒出“别墅”

2010-07-27 19:04    作者:严虎   来源:  

姚家街道办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个“别墅”就是违章建筑,他们确实向开发商下过“限期整改”通知。“开发商现在不愿意无偿提供土地来给居委会建办公室,就拿业主楼前的公共用地直接用上了。

  

正大城市花园二期翠苑3号楼前的“别墅”全景。

  直到交房时,正大城市花园二期翠苑3号楼的业主才发现,楼前原本规划为绿地的公共用地,意外多出一处数百平方米的“别墅”,而且还建有围墙。

  22日上午,根据业主反映,记者来到正大城市花园二期翠苑。记者注意到,在3号楼前的公共用地上,有一处面积数百平方米的“别墅”。灰砖单层,大体呈“廿”字形,四周还修建了近两米高的、形状不规则的围墙。有了这堵墙,居民楼前显得更加拥挤。“别墅”已经接近完工,不少工人还在工地上忙碌。

  这个“别墅”是做什么用的?3号楼的一名居民告诉记者,2009年6月份售房时,他所看到的小区规划图中,居民楼前本是公共绿地和一个配电室,没有其他建筑物。没想到,今年交房时,这块公共用地上就多出了这么一个“别墅”。他认为,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随意更改小区建筑规划、侵占公共用地是不对的,就找了小区物业、开发商讨要说法,都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之后,这名居民多次拨打12345热线反映,最终得到的答复是,7月初,此事移交姚家街道办城管中队办理,“别墅”已经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下发通知限期整改,如果开发商不自行拆除,执法中队将强行拆除。但直到现在,虽然已经过了半个月的期限,“别墅”还完好无损。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小区的开发商称,这处建筑将用作小区居委会的办公楼。姚家街道办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个“别墅”就是违章建筑,他们确实向开发商下过“限期整改”通知。

    姚家街道办:是违章建筑无疑

  姚家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李涛告诉记者,正大城市花园小区在前期规划、建设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根据规定,“规划范围之外,没有任何手续”的都是违章建筑,这个“别墅”就是违章的。根据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以正大城市花园的住户人数和小区规模,是要成立居委会的,但开发商的建设规划并没有预留居委会办公地点。

  “开发商现在不愿意无偿提供土地来给居委会建办公室,就拿业主楼前的公共用地直接用上了。”李涛称,具体的处理措施都是由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办理的。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历下区城管执法局,但他们表示,这些都是由办事处来处理的,他们没有插手,也没有接到12345热线的反馈。据此,记者又联系了姚家街道办事处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对方明确表示,这个“别墅”就是违章建筑,早在7月初,办事处执法中队就给开发商下了“限期整改”通知。

  记者问:“既然下了整改通知,开发商又一直不见行动,为何不再处理?”该副主任说,开发商称这座“别墅”以后要用做居委会,目前这一情况还在核实之中,要和民政部门进行沟通,看情况是否属实。他强调说,在核实情况阶段,是不能进行施工的。

   小区开发商:将用作居委会办公

  22日,记者来到正大城市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说起“别墅”,一名工作人员称,7月初,已有不少业主问过此事,但这都是开发商的责任,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随后,记者又来到正大城市花园开发商办公楼,说起“别墅”的用途,销售部的一名经理称,他只负责售楼,并不清楚房子的规划等细节问题,要了解的话得找公司的副总经理。“但是我听说,盖的房子是给居委会建的办公楼。具体的问题还要再了解。”

  22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正大城市花园开发公司一位姓高的副总经理,他表示并不清楚执法中队给他们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一事。小区建好后才发现,根据整个小区的人数和规模,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设一个居委会,这个“别墅”就是居委会的办公楼。

  “没有规划就是违章建筑,占用业主的公共用地符合要求吗?”对于记者的提问,这位高姓副总经理说他不清楚,需要详细了解后再给记者回电。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始终没有接到电话。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