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不景气 这招来骗你:发布假房源是中介潜规则
2010-07-25 08:34 作者:薛明 来源:
陈霞跑了许多杭州房地产中介公司,只想尽快找个房子落脚,毕业后20多天,一直蹭朋友的房子,她有点不好意思了。没想到,转了一圈下来,房子没找到,倒是记录下了一堆房产中介用假房源吸引客户的歪招。
“现在楼市不景气,我们只能用这招来骗你了,实在没办法。我们这行都这么做的。”
陈霞拿出一份录音。在听了一堆经纪人无奈解释骗她来的原因后,陈霞最后把某公司徐姓房产中介人的自白都录了下来。
1900元的精装房
只是网上找来的图片
陈霞在房产网站上看中了一套房子。
“精装修的两室一厅,采光很好,全部木地板,很干净,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等电器都有,简直可以拿来直接当新房了。”陈霞口中描述的这套房子位于永康苑,坐一站路就到杭州大厦,算是市中心的好房子:“关键是价格只有1900元,这个价格租个一室一厅还不一定能成,现在居然可以租到这么好的房子,我马上预约了中介看房。”
徐姓中介说他正在外面陪客户看房,晚点才回来。趁着这段时间,陈霞又去其他中介那里看了几套房子。
“我都是从网上看到消息后联系中介的,结果一到现场,中介都对我无奈地笑笑,第一家说房子两小时前刚租掉,第二家说那个房源信息写错了,第三家说房东刚刚把价格调高了还没来得及在网上更新。最后,他们就带我去看另一套房子,都是上世纪80年代的老房子。”
陈霞在这一天的看房过程中,无一例外听到中介对她承认:其实刚才告诉你的理由都是编的,我们是为了吸引客户,才在网上发布了假消息。
“我那时就对自己说,要是永康苑的那套1900元的房子也是假的,我就要投诉了。”很不幸,晚上8点多,她想看的这套“精装房”成了附近小区一套年久失修还漏水的房子。
中介也有点不好意思,说得很坦白:“网上那套房子只是找来的图片,不过那一类房子起码要租3000元的,算是比较高端了。价格我稍微调了下,也是希望你们能够联系我,毕竟我觉得我手上其他房子也挺多的,应该会让你满意。希望你不要发火,现在楼市不景气,我们只能用这招来骗你了,实在没办法。我们这行都这么做的。”
不过,陈霞还是生气,她把徐姓中介的话都录了音。
发布假房源这一招
是中介业的潜规则
记者在网上发现,假房源这一招,是很多网友都经历过的。
网友geoffrey z:“我试过很多次了,多数报价都是假的,问了一个开中介公司的朋友,他说那是有些中介故意把价报低,这样按价格排序的时候,他们的房源可以显示在最前面。”
网友“鱼在岸边”:“中介十个有九个是假房源,昨天终于有一个说房子是真的,约我四点去看房,大雨天黑,我一路公交杀过去,花了近1个半小时,在那个房源小区门口,给中介电话,中介说马上过来(据中介说离房源只有5分钟),再等了二十分钟,说快到了,又等十分钟,短信过去,没回,连发三条,还是不回,再打电话,也不接了。”
据一名杭州房产中介业内人士表示:“这种行为的确是业内的通病,这是房产经纪人迫于业绩压力不得已的行为。”
“4月国家出台的政策对杭州楼市有比较大的影响,我们中介在售房这块比较难做了。而6、7月是租房高峰期,很多大学生刚毕业都需要找房子租,刚性需求很强,不少房产中介人就憋不住了。发布假消息吸引客户,很多公司都禁止,但是不少经纪人都这么做了。”
这名业内人士说:“按理说,每个中介公司都有专门的信息稽查部门在网上查自己公司员工的发布情况,但是整个稽查部门就两个人,每天那么多信息,真要查出问题来,是很难的。房产中介公司内部系统里的信息都是真实的,但是外网的信息,就的确很难说了。”
陈霞拿着录音材料,向徐姓中介的公司投诉后,这名中介已经受到了公司法务部的处理。公司也表示,在最近一周内,要求杭州所有门店都检查房产中介在网上发布信息的真实性。
房源信息真实性,主要还是靠自律
在杭州5家知名房产网站上,记者尝试发布了一个房源信息,都是拿3000元价位的房子照片,配上2000元的价格,都发布成功了。
按照网站对于房源信息的管理办法来说,记者发布的房子照片只要达到“分辨率高、不带LOGO、不色情”的标准就可以,至于照片与价格信息是否相符,并不在网站的明确管理规定中。
据下沙网总监尚贞涛介绍,这家每天要发布3000-4000条租房信息的网站,唯一能做的不是管信息,而是管住人:“我们有专门的系统,通过手机号码可以查到这个号码已经发布了多少房源信息。我们会联系这个号码,确认对方是房东、二房东还是中介,专门分开管理。”
“反正下沙这么点大,专门做一块的人不算太多,管得过来。一旦有人举报说哪个信息是虚假的,我们核实后就马上封掉账号,连手机号码和个人信息都封掉,发假消息的人就不能再用那个手机号码重新发布房源信息了。”
下沙网面对的毕竟只是下沙这“一亩三分地”,如果是一个全杭州甚至全国性质的房产网站,要管住人就很难了。
网上房源信息的真实性难道这么难以得到保障么?
“从法律上来说,的确有点难。”
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的李道演律师说:“按照《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说,网上房源信息应该属于广告,广告必须保证真实,不得误导消费者。”
“不过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说,除非你能拿到房子出租的合同,证明这套房子早就租掉了,而且不是按照网上那个低价出租的,否则你很难证明对方是刻意用假房源信息骗消费者上当的。”
“这一块东西监管是很难,主要还是靠自律,或者能跟陈霞一样,维权意识很强,把话录下来,这样一来,维权总会方便一点。” (文中陈霞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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