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专家称未曾听闻“2012年开征房产税”
2010-07-23 17:08 作者:严虎 来源:
近日有消息称,在财政部近日举行的地方税专题工作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作为地方税改革一部分的房产税将推迟至2012年在部分试点城市实施。对此,财政部科研所的多位专家都表示未曾听闻这一消息。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在财政部近日举行的地方税专题工作研讨会上,有关人士透露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全国范围内推行房产税试点的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但该人士未透露具体试点城市。
该消息一出立即引起普遍猜测,但财政部科研所相关专家昨日均对记者表示,此消息应由管理部门正式发布。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它能否有效遏制房价?会不会增加赋税负担?关于房产税的讨论一直不休。
有专家认为,虽然房产税不能在长时期上、在表面上有效降低房价,但会使商品房需求的总规模表现得更少泡沫,总体房价表现更沉稳,更有效地减少房价大起大落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对社会生活的冲击。
但也有专家持不同意见,认为即便是2012年开征房产税也难调房价。上海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印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地价高是因为地方财政缺钱,靠卖地生财,这中间需要调整结构,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源的分配,这才是根本问题。“房产税是财产税,不是调控房价的税,仅希望通过房产税来调控很难。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