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购房门槛提高:二次用公积金买房首付调至六成

2010-07-21 17:01    作者:李玉坤   来源:  

21日起,青岛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由两成上调到三成,并收紧用公积金买二套房贷款标准,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后,五年内不能再申请,五年结清贷款后再买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六成,三次申请暂停发放。

漫画/宫照阳楼市下一步再如何调控,我们拭目以待。

  本报青岛7月20日讯(记者宋珊珊)21日起,青岛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由两成上调到三成,并收紧用公积金买二套房贷款标准,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后,五年内不能再申请,五年结清贷款后再买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六成,三次申请暂停发放。

  20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7月21日起,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标准进行了调整。

  据介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调,恢复2008年11月政策调整前贷款首付比例的限制标准,即: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调回至30%;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回至40%。

  而最严厉的限制是对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标准的收紧。青岛将对二次和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更严格的规定。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结清公积金贷款五年之内(含五年),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其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对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相关新闻

  五种情况下,可用公积金付房租

  本报青岛7月20日讯(记者宋珊珊)市民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可以用公积金付房租了。20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1日起《青岛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开始施行,市民租赁住房一年最高可提取使用12000元公积金。

  为减轻租住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家庭支付房租的经济压力,五种情况下市民租赁住房,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五种情况分别为:(一)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二)享受本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三)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四)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五)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本市住房,年房租超过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资收入10%的。办法规定,每套租赁住房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2000元。

  反应>>

  青岛楼市感受一丝凉意

  大学毕业仅2年的小刘,对公积金贷款首付标准提高有些担心,“公积金贷款利率低,本来还想买房时用公积金的,但是首付提高后原先用10万首付就够了,现在得再存五六万了,购房计划也得延迟了。”

  青岛安泰信集团市场总监张百忍则表示,公积金贷款提高门槛,将给陷入低迷的楼市再带来更多凉意。“银行提高首付比例是为了应对还款风险,公积金本来风险就不大,提高比例更多的应该是一种政策导向。”

  二十一世纪不动产青岛区域总经理刘刚表示,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将对很多购房需求起到抑制作用,“有公积金的市民买房时还是多喜欢用公积金的,因为利率低,但是提高首付后,购房成本提高,对楼市打击还不小。”刘刚表示,这说明楼市在进入深度调整期。

  走势>>

  公积金门槛折射楼市凉热

  21日起,青岛公积金贷款门槛调高。这标志着自2008年11月15日起开始执行的宽松优惠标准结束。一高一低折射出楼市走势曲线。

  2008年遭遇金融危机,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房地产市场受到各界的扶持。国家出台救市政策,青岛也在2008年11月15日出台《关于支持居民购买住房的意见》,其中规定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下调至20%,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下调至30%等。

  政策一出对楼市刺激效果明显,青岛楼市迅速升温,房价和成交量同时上涨。2009年青岛楼市火爆,全市售出住宅86354套,比2008年增长250%。房价也上涨近30%。

  楼市调控将如何前行,我们拭目以待。

  数字>>

  上半年青岛公积金贷出24.7亿

  2010年上半年受国家稳定房地产市场、打击炒房行为等一系列政策影响,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形势总体上趋于平稳。今年上半年,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青岛共向11032个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4.7亿元,与去年同期的24.3亿元相比略有增长。

  (宋珊珊)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