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村民建23层民房 称无审批才要保证质量
2010-07-13 20:41 作者:赵尔印 来源:
23层的高楼到处都有,但窝在城中村中、由村民集资建造就颇为罕见了。西安南郊北山门村五组组织建造的这幢23层建筑被网络称为“最牛民房”,虽然它没有相关审批手续,但用不了一个月就要竣工了。
10日下午,记者找到这幢楼,它已接近竣工,除了窗户,外墙的红色瓷砖也已贴好。“一到八层是每层四户,再往上就是每层三户。”一位工人说,这幢楼共有70余套房,建造请了专门的建筑公司,但太多的情况他并不清楚。
据村民讲,这幢楼的房型很齐全,从两室一厅到三室一厅,最大面积有170平方米,小的也有八九十平方米。23层则是复式,是五组组长胡梦如买的。有数位村民称,购房的除了村民,还有一些外来人。
对于高楼的造价,村民们称,按照他们建造普通民房计算,至少在五六百万元以上。
那么,售价是多少呢?“每平方米大概3000元左右,买得早能便宜一点。”村民们说,按照房屋面积8000平方米计算,整幢楼卖完的价格在两千万元以上。“买房应该还是要自住的吧。”村民唐先生说,如果是为了出租,按照北山门村目前的行情,80平方米租金800元左右,一年最多也就一万元,根本划不来,对于拆迁他也表示不可能,“拆不拆、咋拆、拆迁的政策啥都还不明朗,应该也不会是为了拆迁补偿款。”
据该村村民讲,这幢高楼是建在北山门村五组的宅基地上,盖房也是五组的行为。虽然目前北山门五组并不在城中村拆迁范围内,但拆迁是迟早的事。
“拆不了,用五组的庄基盖的,五组买的人也最多,拆了咋办?”一位妇女证实房子已经卖光,“质量没问题,就是周围环境差些,比不了人家那种商品房小区。没暖气,车也没地方停。”
城中村房屋不得超过二层
2006年出台的《西安市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列入城中村改造目录的村庄,不再审批宅基地,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
因房屋质量安全确需翻建的,经所在区城中村改造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翻建,但翻建房屋不得超过二层,亦不得超过原房屋面积。
■对话
“建高楼为解决村民住房问题”
10日17时许,在“最牛民房”的顶层天台,记者见到了北山门五组组长,“最牛民宅”的缔造者胡梦如。以下是记者与他的部分对话内容。
问:买房的都是些什么人?
答:大部分还是本村的村民,也有一些村民介绍的亲戚朋友来买的,买房的都是工薪阶层,这些人收入普遍低,买不起外面的商品房。
问:为什么要盖这么高的楼,在城中村里它算是最高的吧?
答:年轻的村民没有宅基地,在外面买房又买不起,盖这栋楼主要还是为解决村民住宅问题。现在城中村的土地也很稀缺,这块地如果只盖10层楼的话就赔了,只能盖高些,还能为村民们谋福利。
问:盖这样的楼不需要规划局审批吗?
答:我们是为了解决村民的住房问题,自己给自己村的村民盖楼,不需要规划局审批。
问:房是啥时候开始建的,在盖楼的这段时间内,土地和规划部门没有来查过吗?
答:房开始建到现在有两年多了,其间也有规划部门的人来查过几次,要看我的证。我把有关土地的手续给他们看了后,他们就走了。
问:没有审批,怎么保证楼的质量啊?
答:有证的不一定就是质量好的。有证的房,出了事有政府担着;正因为没有证,在质量上,我们更要万无一失。要不然出问题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我都要蹲大牢。
问:北山门村作为城中村拆迁是早晚的事,要是买了这里的房,楼要拆迁了,咋办呀?
答:如果拆迁了,这楼无非是两种结局,一是保留,二是被拆。如果保留了,政府可能会通过增加费用等方式,让楼逐渐过渡为有产权的商品房。如果要被拆了,那也应该按照村民自建房屋给予赔偿,不可能把住户扫地出门,一分钱不给赔。
据《华商报》
■政策
城中村中23层高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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