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违建“楼薄薄”被要求7日内自拆 住户接受
2010-07-08 17:42 作者:赵尔印 来源:
本报海口7月7日讯(记者 史晓晖)记者今日了解到,海口上丹新村的“楼薄薄”已被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要求7日之内自拆,并下发了通告,而“楼薄薄”的住户则表示愿意接受。
7月6日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通告》,要求自7月6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不拆除的,琼山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面对通告,“楼薄薄”的住户又有何看法?下午6时左右,记者再次来到“楼薄薄”。敲门时一位20多岁的男子前来开门,记者也有机会看到“楼薄薄”的内部:一楼是一个20多平方米的客厅,里面放着电视、沙发等家具,和其他房子并无区别。一位年纪比较大的大姐在客厅里抱着一个小婴儿在玩耍。男子说,2、3楼是卧室,他们一家六口人住在这里。
男子告诉记者,他们是3年前盖的房子,当时征地后给了7万元的征地款,并没有做其他安置,就在剩下的这一小块地上盖了房子。“在自己家的地上盖房子,没想到是违法建筑。”男子说。一家人已经从报纸上得知自己家的房子要被拆除。今天村里的主任说要安排廉租房,虽然不如自家的房子住着舒服,但确实影响到了市容,他们愿意接受安排住廉租房。而记者从琼山区政府了解到,目前区里计划为“楼薄薄”住户申请廉租房,目前已经向市里打了报告,等待批复。
据了解,7月6日召开的有关会议上,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唐先表示,在拆除违法建筑的过程中,人性化也要跟上,对百姓的合理诉求要认真解决。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