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禁止在住宅开公司 小本经营者遭沉重打击

2010-07-01 17:11    作者:薛明   来源:  

从今天起,如果你拿着住宅性质的房产证,去登记注册公司,那么不好意思,工商部门将向你说“不”。工商部门统计显示,目前南京登记在册的各类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中,以住宅性质房屋,作为营业场所的比例至少接近6成。

  从今天起,如果你拿着住宅性质的房产证,去登记注册公司,那么不好意思,工商部门将向你说“不”。因为从今天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中,明确规定“凡房屋产权证上的用途明确为‘住宅’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想“破墙开店”,想随便在小区里租个房子创业开公司统统不行了――工商营业执照申领这一关,过不去。不过,在此之前已经领取了执照的“住宅公司”,不会受到“追溯”影响。

  昨天,记者在南京市工商部门下设的多家工商分局看到,各个注册窗口几乎围满了前来申领营业执照的市民。在白下工商分局的行政服务窗口,注册人员告诉记者,这几天来申请办照的人数,比以往要多了不少,而这其中超过8成的,都是以住宅房作为经营场所的。

  工商部门统计显示,目前南京登记在册的各类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中,以住宅性质房屋,作为营业场所的比例至少接近6成。而南京市玄武工商分局的一位注册科人士表示,在他们区,至少9成以上的个体户,都是在用住宅开店营业。

  现场&幕后

  突击注册的喊幸运

  措手不及的苦了脸

  “我真是太幸运了,要是耽搁一天,这公司肯定开不成了。”在昨天“悬搭搭”办理了公司登记注册手续的楚小姐告诉记者,她的这家公司开在鸿意新城小区内,目前所登记的营业地,就是自己买的住房。“要是30日这天领不了执照,就得去租商用房。那成本,可担负不起!”

  鼓楼区的刘先生则苦着一张脸:“措手不及啊!”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子是今年4月底刚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协议,用来开美发店的,租期为2年。他请装修队花了1个多月时间,把房子装修好了,可是昨天来到工商部门准备申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部门却告诉他,由于材料没有准备齐全,因此不好办照。“听说7月1日就按新规了,我租的这房子就是住宅啊,那我不白忙了?”

  实施意见仓促下发

  许多细节尚待明确

  “这个条例影响面太大了,不过我们也是前天刚刚得到通知的。”南京市一个区级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条例”出台了3个多月,南京如何实施一直没细则。不过上周,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突然下发“实施意见函”,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按照“条例”开始实施。

  由于准备期较短,记者发现一些细节问题仍然没有明确。例如根据规定,申领营业执照都需要一个准备材料的期限,那么“7月1日前”,究竟是以工商部门的材料受理之日起计算,还是以进入前置审批环节的日期开始?不清楚。

  例如一家餐饮企业,在取得工商执照之前,必须得先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那么如果这家企业,在6月底递交了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卫生部门在7月1日发了,再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这种情况究竟批还是不批?不知道。

  有经营者发愁

  小本生意恐怕玩不起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利用住家性质经营的,最多的就是个体工商户,这些人赚小钱补贴家用很不容易,然而根据“条例”规定,以后就算是开馄饨店、卖烧饼,都得租用“商铺”,显然昂贵的租金,会让其中的一些人感到无力承担。

  在青岛路上,一位从事珍珠奶茶生意的老板告诉记者,他的房子就是住宅性质的,目前每月的租金是2000元,而月利润也就在3000元左右,而如果真的让他去租商铺开奶茶店,“就不如关门了。”

  工商忧虑

  无照经营很快会多起来

  “可以预见,新规最受打击的将是一些申办个体工商户的人群。”南京市工商局注册分局人士直言不讳。他认为,规定小本生意也要租商铺经营,显然会逼他们干脆无照经营,“这样对谁都没好处”。

  ■南大教授支招:

  政府推“廉租商铺”吧

  南京大学商学院成志明教授指出,住宅开店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居民的居住权。因此对于禁止用住宅经商的规定,对于居民而言应该是件好事情。

  另一方面,他也提出,禁止住宅经商,将可能打击一部分想创业开公司的年轻人,因此他建议,相关部门要做好禁与疏的工作。“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讲,小公司也不愿意与居民混居,也想搬进像样的办公楼,但没有相应的能力。就好比一个人,想进华丽酒楼吃饭,但条件不许可,只能到大排档将就一顿。大多都是一些创业型的企业,其本身就没什么经济实力,而眼下南京的写字楼,最便宜的每天1平米的租金都在1元以上,因此如果将这些想创业的人,一下子赶到写字楼里面去,显然徒增了他们的创业成本,也不利于这些创业人士今后的发展。”

  成志明表示,政府能提供廉租房,是否也应该考虑推出廉租写字楼、廉租商铺,让年轻人有地方创业,让小本生意者能自食其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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