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烂尾楼"变现9.24亿 债权人分房(图)

2010-06-29 23:46    作者:薛明   来源:  

[提要]中诚广场引导致高官落马,并烂尾长达十年,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面对法院给出的两个分配方案,众债权人表示无论选哪个都要“割肉”…2002年10月,中诚广场被拍卖,北京金贸国际投资公司、广州骏鹏置业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诚广场四分之三(约16.5万平方米)

  [提要]中诚广场引导致高官落马,并烂尾长达十年,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28日中诚广场传出B塔楼已分配结束的消息,变现后有9.24亿元可供分。不过,面对法院给出的两个分配方案,众债权人表示无论选哪个都要“割肉”…

烂尾18年,债主无语相看

  中诚广场“分肉”遇到难题

  按面积分遇1万平方米缺口,按套数分债权人要“割肉”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穗法宣

  “中国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的债权分配有了新进展。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中院获悉,中诚广场B塔楼已经分配结束,法院正式启动A塔楼债权人的分配,并于昨日上午召开有关债权人会议,征求中小业主的意见,商定分配方案。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分配房屋的面积有1万平方米的缺口,面对法院给出的两个分配方案,众债权人纷纷表示这是两难的选择,无论选哪个都要“割肉”。

  A塔业主调到B塔

  昨日,法院向业主公布的是讨论稿,在征询业主意见后,才会正式公布具体方案。由于中石化公司以13亿多元的总价于2006年买下中诚广场A塔近8万平方米的写字楼,因此目前可分配的房产集中在B塔。原购买A塔的业主也要调整到B塔。根据细则草案,原购买A塔的业主按原购买房产在变更前在原规划平面图所标注的位置,参照新规划平面图所标注的相同位置,按照同楼层、同坐向(同面积或同套数)的原则调整到B座进行安置。 未付清购房款的债权人,选房后须在10日内补交购房款,否则作返还购房款处理。

  选择先后摇珠确定

  对于要房的业主,为公平起见,选择的先后顺序摇珠确定。不同楼层的债权人选房以摇珠的方式决定先后顺序。选出楼层后,同一楼层的债权人可以协商或抽签的方式决定选房的顺序。在同楼层无房可供挑选的情况下,可以升层选房,也可以自行选择降层选房。升层选房以最接近原购房楼层为原则。

  与B塔的分配方案一样,A塔分房的细则草案也突破了原规定10%的误差。由债权人自行决定是否超面积选房。所选房屋面积小于原购房面积,面积误差大于10%的,可以选择继续选房或者拿回差价。所选房屋超出原购房面积的,超面积部分业主可选择补差价,如果债权人对超面积部分不愿意补差,就作为返还购房款处理。

  有9.24亿可供分配

  “中国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变现后有9.24亿元可供分配,除去城建总正在最高人民法院打官司所主张的一部分利益不算。现在摆在中小业主面前有8.5亿元案款可供执行分配。法院设立了三步走的分配方案:先为购买B塔的债权人分配房子,再为买A塔的人分,最后再为只要购房款的人分钱款。

  现状

  按照面积不够分配

  昨日讨论的重点,是到底该按照同面积还是同套数的原则进行分房。所谓同面积,就是业主原来购买了多大的面积,就要按照该面积拿回房产。同套数是业主原来买了多少套,就分回多少套,不考虑面积大小。目前B塔剩下的可分配面积为7000多平方米,而A塔业主所要面积为1.7万多平方米,缺口1万平方米。而剩下的实际间隔套数为92套,业主所要套数为85套。法官介绍,如果按面积分,业主就要碰运气了。

  为何会有1万平方米的缺口呢?记者了解到,首先是之前报道的开发商城建总,后来变成了债权人,总共8.5亿元的“大蛋糕”被先切了一块,预留出来以备诉讼结果。在此之前,B塔楼10-15层以及21层总共七个楼层不能分配。

  此外,由于B座48、49层都是整层没有间隔,对于这两层的房产价格,还要进一步委托评估计算,目前不便分配。

  反应

  债权人面临两难选择

  面对这两个选择,债权人颇多怨言。“当初每个隔间是130平方米,现在每个才65平方米,让我们按照买房的套数分配,岂不是我们都少了一半的房子?”小债主方先生说。他表示,希望法院能够列出详细的明细。

  对此,广州市中院执行局的葛法官回应说,目前这两个方案的设定,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法院之前也都有向社会公告。

  经过一上午的商定,法院请债权人“二选一”。记者看到,业主还是本着“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最终10多人选了按套数分外,其他人表示要再考虑。 (新快报)

  相关链接:

  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

  中诚广场造价20亿元仅投2000万元,受金融危机影响开始严重“缺血”,烂尾命运不可避免。

中诚广场 广州日报资料图片(图片)

  1988年,香港中诚集团老板钟华找到了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总”),想合作开发写字楼项目――中诚广场。

  1993年,中诚广场开始卖起了楼花,价格曾高达每平方米3万多港元。

  1997年波及中国大陆以及港、澳地区的金融危机,成了中诚广场命运的转折点。知情者透露,在整个中诚广场的建设初期,中诚集团投入竟然只有2000万元,开发商向各银行贷款的总额只有1亿元左右,所以当金融风暴出现时,一个投资需要20多亿元的庞大工程项目就难以为继了。在楼花卖不动后,钟华四处向银行借款,却没有一家银行看好这个项目。

  1998年10月中诚广场才建到30层。

  2001年,中诚广场外墙完成80%的玻璃幕墙后,施工单位在被拖欠数千万元工程款后宣布停工。中诚广场的传奇到此戛然而止,从此也长期“烂尾”下去。

  2002年10月,中诚广场被拍卖,北京金贸国际投资公司、广州骏鹏置业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诚广场四分之三(约16.5万平方米)权益,作价9.24亿元。

  2004年2月,首笔收购款3.5亿元打入专户。5月,中诚广场复工,但同年10月因为种种原因再度停工,烂尾至今。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