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将于7月曝光囤地炒地等违规情况

2010-06-22 16:52    作者:严虎   来源:  

“今年7月份,国土部将曝光房地产用地中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和向别墅供地情况,各地落实保障性住房供地情况也将对外公布。“对于保障性住房,国土部的一贯态度是应保尽保;对囤地、炒地、违规向别墅供地,国土部则坚决查处。

  今年7月份,国土部将曝光房地产用地中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和向别墅供地情况,各地落实保障性住房供地情况也将对外公布。”在昨日举行的第20个全国“土地日”新闻通气会上,国土部办公厅副主任孙家海表示。

  “对于保障性住房,国土部的一贯态度是应保尽保;对囤地、炒地、违规向别墅供地,国土部则坚决查处。”孙家海表示, 目前国土部已经掌握了一些数据,各地还在进行数据核查。

  据了解,今年国土部开展5个月的专项行动,整治土地出让合同不规范问题,主要是查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和向别墅供地情况。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此前举行的国土系统土地卫片(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会议上透露,国土部门2007年前供应给开发商的土地仍有10万亩未开发,如果加上2007年供应的3万亩和2008年供应的1.5万亩,全国房地产供而未建满两年的土地达14.5万亩。

  根据国土部的规定,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无偿收回的,将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因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须尽快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处置方案报批;确因规划调整造成闲置的,可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等方式处置。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