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经适房等被纳入考核指标

2010-06-22 16:44    作者:严虎   来源:  

    时报6月20日讯 (记者黄强)记者今天从省政府了解到,我省从今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和谐城乡建设行动。争取到2012年,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明显进步,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每年考核一次,第三年进行总评表彰。考核分为和谐城市、和谐乡镇、和谐村庄(社区)三个层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城乡规划、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城乡管理、节能减排、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城镇化水平等。
    其中,住房保障方面的指标主要包括建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制度,制定和实施城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完成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省下达的棚户区改造计划,棚改政策和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同时,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占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比重达到10%以上,并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廉租住房制度对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比例不低于80%,其中对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占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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