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富混居”能保证公平 但可能形成两个漏洞
2010-06-17 19:15 作者:赵尔印 来源:
武汉今后将不再成片开发经适房,今后无论开发什么楼盘,都将采用富人与穷人混居的方式进行,以避免成片开发可能造成的“贫民窟”。同时,“富人”与“穷人”混居,既可共同享受小区及周边交通等公共资源,又可保证房屋的质量。(《武汉晚报》6月15日)
由于不同区域土地资源存在较大价格差异,地方政府往往会把经适房、廉租房建在城乡接合部,甚至更偏远的地带。政府在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的同时,却衍生了新的问题:城市偏远地带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搬到城市偏远地带的低收入群众陷入孩子入学难、公交资源紧张、生活设施不足、生活成本上升的尴尬。一些地方的经适房被弃购就颇能说明问题。
武汉市规定成片开发的商品房,拿出一定比例建经适房和廉租房,让富人与穷人混居,改变人为贫富分区的现象,消除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心理隔阂。既可让穷人与富人共享小区及周边交通等公共资源,又可保证房屋的建设质量。从理论上讲,这是一条以人为本、一举多得的好政策。但换个角度看,商品房小区配套建设经适房、廉租房,也可能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商品房小区配套建设经适房、廉租房的比例如何确定是一个现实问题。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享有减免税费、无偿划拨土地等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建设成本远远低于商品房。在商品房小区配套建设经适房、廉租房,也就意味着同一小区存在两种性质的住房。在商言商,开发商肯定希望以最少的钱拿地,以最高的价格卖房。如果开发商在享受划拨用地的政策好处的同时,改变保障房建设比例,减少保障房供应量,或者人为增加保障房板块的容积率为多盖商品房腾地方,怎么办?对此,相关部门要完善制度设计,避免开发商钻空子。
另一方面,保障房的性质决定了其公益性,它与商品房之间势必存在很大价差。在保障房被大量鹊巢鸠占的现实语境下,同一小区两种房价,甄别保障房供给对象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以前,商品房与保障房分区分片建设,如果开宝马、坐奔驰的富人侵占了穷人的保障房资源,群众睁大双眼,媒体介入监督,还可以揪出几个“李鬼”。如今,同一小区里,既有商品房也有保障房,谁能分辨?谁来捉“鬼”?
因此,商品房穿插保障房的穷富混居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未雨绸缪完善制度设计,明确相关罚则,对商品房中保障房比例确定,保障房供给对象做到阳光操作、精确制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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