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部分银行:异地客济南购房视为"二套房"
2010-06-17 18:42 作者:赵尔印 来源: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4月17日的新“国十条”规定“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此前我省部分银行已经严格执行该项规定。但记者昨日采访中了解到,随着第三、二套房新标准的实施,省城多数银行已开始对“异地客购房”松绑。
异地购房视为“二套房”
部分异地购房人曾在过去的两月遭遇银行贷款“难题”,因为此前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银行济南分行等已开始严格执行对“异地购房”居民的房贷限制措施。但昨日,省城房产中介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这两家银行针对“异地购房”的贷款已经有所松动,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已不再一味拒绝。
记者从省城银行了解到,根据三部门新下发的《通知》的规定,银行对于异地购房贷款的限制已有所宽松,“考虑到异地人真实的自住购房需要”。据介绍,按照“新国十条”的要求,“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而在三部门的《通知》中的相关表述则改为:“能够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均“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目前,省城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实施的贷款政策普遍为:贷款首付款比例为5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异地限购曾让楼市雪上加霜
首套房增加首付,二套房贷利率提高,4月份一系列的贷款新政让楼市一月间“入冬”。异地购房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给予贷款的相关政策,并未在全部的商业银行彻底实施,但也让众多异地购房人望而却步,楼市雪上加霜。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随着相关贷款新政的出台,一些几乎靠外地客支撑起来的不少楼盘客流骤减,记者在采访中还曾频频遇到已经签下购房合同的购房者最终选择退房的情况,其中因为贷款问题而退房的情况不在少数。
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相关统计显示,曾在过去14个月内连续创历史同期新高的山东房贷,在刚刚过去的5月份仅增加74亿元,环比少增17亿元。
政策变化有人欢喜有人忧
但省城银行人士同时告诉记者,如今异地贷款购房政策“从暂停发放贷款到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并不意味着楼市政策正在完全“松动”,因为,按照二套房首付50%以及利率1.1倍的标准,对于投机炒房人而言也是较高的成本。
汇通房产洪楼店的高经理告诉记者,“从4月份起,房子就不好卖了。”原来外地人贷款买房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能贷款,现在政策可以贷款了自然是好事,但50%的首付及基准利率1.14倍的二套房贷款利率也是个门槛。
都市易居明湖分店姜经理也告诉记者,此前部分银行并未实施严格的异地购房限贷政策,异地购房人有的首付30%,有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就可以在省城贷款买房了。另有一家房产中介的经理告诉记者,日前他们刚刚办理了一个外地客户的购房贷款,该客户在西安有套房产,在济南贷款买房,银行“睁只眼闭只眼”,还是按照正常房贷走的首套房贷款程序。“如果银行真的都统一起来,按照二套房的相关政策走,肯定会挡住一批贷款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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