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宅维修金改按面积收费 7月1日开始执行

2010-06-13 17:09    作者:严虎   来源:  

相关业主按照规定分担维修责任:属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办法》规定,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维修资金: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返还业主;售房单位缴存的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

  济南下月施行新规

  住宅维修金改按面积收

  日前,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7月1日开始执行。

  新《办法》调整了首期维修资金缴存标准,变过去按房价3%缴存为按多层每平方米60元、高层每平方米120元缴存。新《办法》与老政策相比最大的不同是维修资金本金可以动用了。

  关键词1【缴存标准】

  多层60元/平方米高层120元/平方米

  根据《办法》,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为:别墅每平方米20元,未设电梯的多层房屋每平方米60元,设有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120元。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缴存标准。

  以100平方米的小高层为例,如果该房子的单价为8000元/平方米,按照原来的缴费标准需要缴纳2.4万元;如果按照7月1日之后的新标准,则需要缴纳1.2万元。

  房改房的维修资金由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的比例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

  一栋楼内有的按3%缴了,咋办

  新政策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按《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01〕27号)缴存商品住房维修基金的,其维修基金转为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同一幢楼内尚未缴存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非住宅,其购房人仍按照购房款的3%缴存首期维修资金”。

  也就是说,如果一栋楼内有业主已按照购房款3%比例缴存了维修资金,则该栋楼内其余业主在新办法实施后仍要按照原有比例缴存;如果该楼内尚未建立维修资金制度,没有业主缴存维修资金,那在7月1日后应当按照新的标准缴存。

  关键词2【资金管理】

  维修资金可由业委会自主管理

  业主缴存的维修资金可以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自主管理。根据《办法》,业主大会成立前或业主大会未决定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商品住宅、非住宅业主缴存的维修资金,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并按规定委托商业银行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专户。

  如果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负责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需要在区房产管理部门指导下拟定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明确拟委托的账目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管理经费来源;需要公示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管理经费来源等事项;需要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业主大会维修资金专户应当通过转账支付方式结算,不得支取现金,并接受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的监督。

  关键词3【动用本金】

  需2/3以上关联业主同意

  与老政策相比,新《办法》最大的不同是维修资金本金可以动用了。济南市原有政策规定维修基金只能使用利息,近些年来随着维修量的增大,利息已远远不足,所以济南市对此进行了调整,本金和利息统称维修资金,统一管理使用。

  相关业主按照规定分担维修责任:属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属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属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属单元内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由该侧房屋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相邻业主共有部位的维修,由相邻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与房屋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的维修,由车库共用关系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车位的比例共同承担。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须经有利害关系的、占已交付使用房屋面积和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关键词4【预警线】

  不足首期缴存额30%

  业主须及时续缴

  商品住宅、非住宅业主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30%的,该房屋的业主须及时续缴,续缴后的维修资金余额应不少于本办法规定的首期维修资金缴存金额。房改房中售房单位按幢提取的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30%的,该楼业主应及时补缴,缴存标准为20元/平方米。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维修资金开户、缴存及建立业主分户明细账工作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实施。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已售单位自管公房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已售直管公房及已售单位自管公房售房单位已破产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指导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关键词5【资金退还】

  如果房屋灭失

  可退还维修资金

  济南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房子的“养老钱”,它始终是全体业主所有的。《办法》规定,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维修资金: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返还业主;售房单位缴存的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关键词6【无人管理】

  老旧小区没有物业

  可委托房管部门解决

  《办法》中规定了各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在各社区设立房屋维修便民服务站,可以接受业主的委托,协助广大业主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开展便民维修服务,解决老旧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维修难的实际问题。

  关键词7【应急使用】

  居委会取得证明

  可先动用维修资金

  出现楼顶漏雨,必须通过整栋楼2/3业主的签字才能申请维修资金,这让很多顶楼住户在无法实现2/3业主签字后,而不得不自掏腰包维修房子。

  《办法》第二十七条针对屋面防水严重损坏、电梯因故障停运、消防系统故障等危及房屋使用安全需要立即维修的情况,专门制定了应急维修支用程序,简化了相关的手续:在取得居民委员会关于维修项目情况说明和维修方案的核实证明材料后,可不经过相关业主签字同意即可办理资金支用手续,确保业主房屋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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