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抛弃”物业税“落定”房产税 玄机何在?
2010-06-03 17:56 作者:赵尔印 来源:
编者按: 40余天的楼市政策调控经历了长达几周的“零调控”阶段,当征收物业税、房产税的说法变得更加扑朔迷离的时候,5月31日,国务院同意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消息又让进入“疲乏期”的各界人士“轰动”了一番。其实,近期关于上海酝酿开征房产税的消息沸沸扬扬,官方文件中频频提到“房产税”这个新名词,而对之前热议的物业税却只字不提,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能否有效抑制不断飙升的房价,也一直为各方争议。2003年,作为国际经验的“物业税”就先入为主地进入了公众视野,那么,中央“抛弃”物业税“选择”房产税到底是什么原因?其中到底玄机何在?
物业税“只打雷不下雨” 房产税“锤音落定”
2006年起,北京、深圳、南京、重庆等6个城市和地区,就对物业税进行“空转”试点,2008年试点城市数量进一步增加到10个。首批空转试点距今已达6年之久,目前却尚无一个地区将物业税“由空转实”。物业税在最近这一两年间,成为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关于物业税获批的传言越积越多,最近的版本莫过于4月22日传出物业税在4个城市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事隔几天,又有媒体表示物业税将“变形”为房产税。(进入详情)
4月份,房产税的传闻已经连5次空袭,但至于何时开征,至今仍没有得到官方明确的回应。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2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阶段是推出房产税的“可操作时机”。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指出,要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这加剧了市场对房地产税收政策出台的预期。(进入详情)
5月31日,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与此同时,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海版楼市调控细则近期有望公布,万众瞩目的房产税条款很可能包含其中。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表示,称重庆对房产税问题从未回避,而是在等待中央批复方案。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进入详情)
房产税“粉墨登场” 房价下跌“铁板钉钉”?
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能否有效抑制不断飙升的房价,一直为各方争议。即便在财税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也分歧极大。持反对意见的专家认为,在房屋保有环节征的税,固然会影响持有成本,但将被转嫁给购房人,从而进一步推高房价。“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房产税百分之百都可以转嫁,不但不能抑制房价,相反还会导致房价更高,起到的作用是火上浇油。”日前出席搜狐经济学人论坛的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房产税对住房消费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对住房投资或者住房投机,几乎没有任何调节作用。(进入详情)
议论已久的房产税可能于最近在试点地区出台。这说明无论受到怎样的压力,中国政府推进经济结构改革的决心不会变。5月31日,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指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另据媒体报道,上海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将扩大到居民住宅。从已经披露的信息来看,房产税较为温和,按照目前流传的房产税版本,征收房产税对于房价不会产生太大的冲击,主要原因是风险固定可控。(进入详情)
大多数人将降房价的希望寄托在房屋持有税的征收上,不管这个税是叫物业税、叫房产税、还是叫个什么其他的名称,总之多数人都认为中国的房价过高原因在于持有住房的成本太低,从而造成大量的人在炒房。但是,如果当持有税变成地方税源时,请问利益驱动之下又有哪一级政府会主动让市场中的房价下跌?且不说拆迁过程中的暴力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对持有税的征收难道不会增加这种比拆迁涉及的群体更多的暴力冲突吗?(进入详情)
弃“物业税”提“房产税”! 到底玄机何在?
发改委将物业税悄然变成房产税,把开征变成改革,实际上就是想扫除法律上的障碍。潜台词是:这一税收只是针对房屋,并非针对土地。但问题是,这个世界上有与土地分离的房屋吗?把房屋和土地分开征收,真是征税手段的一大发明。
一直以来,人们在讨论对公民持有的物业是否征收保有税的时候,一直使用“物业税”和“房地产税”的说法,很少有人提“房产税”。因为房产税是我国早已开征的一种税收,主要是针对经营性房产,对于非经营性房产是免征的,因此与物业税或房地产税性质截然不同。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注意到,在讨论是否开征物业保有税时,官方不再使用“物业税”和“房地产税”的提法,而是采用“房产税”。近日,发改委的一个文件中,更是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按照发改委的意思,针对物业持有环节的征税,并不是开征新税,而是对原先的房产税进行改革,由经营税变成持有税。这就难免让人糊涂,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变了名目,又由开征变成改革,准备征收的不还是原先的物业税嘛。直接说开征物业税不就完了吗?为什么要费这个周折呢?仔细考量,这绝非随便选择一个名目那么简单,而是有深层次的用意。
众所周知,政府部门想开征物业保有税已有很多年了,但迟迟没有开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法理上的障碍。
因为国外土地私有,物业税是针对房产和地产共同征收。而在我国,土地国有,业主虽然买了房,但只对房屋有所有权,房子下面的土地则没有所有权,既然没有所有权,又谈何征税呢?此外,业主购房时,事实上已经承担了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国家在土地上的收益,业主已经一次性支付。政府再要征收物业税,显然就是重复征税了。
发改委将物业税悄然变成房产税,把开征变成改革,实际上就是想扫除法律上的障碍。潜台词是:这一税收只是针对房屋,并非针对土地。
不得不为发改委的智慧而喝彩。但问题是,这个世界上有与土地分离的房屋吗?传说中的空中楼阁真的存在吗?地之不存,屋之焉附?把房屋和土地分开征收,真是一大发明。
更关键的是,这一税收是按物业的价值征收。地球人知道,物业的价值,取决于土地,而非取决于土地上面的房屋。也就是说,所谓“房产税”不是针对土地征收,却要按照土地的价值来计算,这是发改委怎么绕也绕不过去的悖论。(天涯社区)
贾卧龙:再三强调房产税 说明政府不想降房价
继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加大税收政策执行力度”以及“国十条”要求“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之后,近日国务院第三次提出关于房产税收改革的官方说法,即要“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在楼市调控进入缓冲期的特殊阶段,政府一再关注房产税改革的相关内容不得不让我们深思,政府此举在调节房地产业整体发展的同时,还有着怎样的“别有用心”?
“逐步推进”房产税 难解高房价燃眉之急
不可否认,税收制度改革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有着深远重大的影响,但对于现阶段人们翘首期盼的“房价下降”却并不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首先,《通知》上明确指出要“逐步推进”房产税,也就是说房产税的实施不会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更何况,房产税在征收过程中面临着如何确定缴税主体,如何界定哪些房屋需要征税,如何提供完善的征税途径等问题,因此推进房产税改革同征收房产税还有很大的距离。其次,目前影响高房价走势的根源问题除税收制度外,还包括土地制度、供求矛盾、住房保障制度等多个领域。由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化进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宏观政策对房地产的影响也存在延迟性,在其他问题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情况下并不具备开征房产税的条件。
准确的说,房产税改革在增加房屋持有税方面有着突破性进展,通过增加投资成本抑制投资需求的调控准绳也符合经济学原理,但对于拥有旺盛刚性需求的中国楼市而言,逐步推进的房产税不仅难解高房价的燃眉之急,甚至还存在被转移,进而推高房价的风险,必须慎重对待。
政府暗示楼市发展前景 最终目的不是降房价
其实,关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本质,我们已分析过多次,在当前的宏观经济条件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下,降房价会对整个宏观经济发展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因此降房价并不是宏观调控的最终目的,而引导市场预期,抑制狂热投资需求,维护稳定的市场经济环境才是最重要的。
就楼市目前的情况而言,在经历了09年年底的逆市疯涨以及前段时间“轰炸式”的调控之后,市场观望氛围浓重,不论是对房价还是对政策调控的猜测纷至沓来,整个行业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下。再加上有些地方的调控力度尚未达到政府的期望值,楼市急需一剂“强心针”来加大市场对楼市调控力度的预期,而推进房产税改革恰是最好的武器。
不得不承认,国务院此举确实高明,既为未来房产税的出台以及楼市的长期调控埋下了伏笔,又打破了楼市自上轮调控以来的萎靡不振,既捡回了之前调控不显效丢失的面子,又将房产税这一利器化为无形。政府的“别有用心”恰恰在于“明确”的暗示开发商以及购房者,对于之前严重打击民众消费意愿的房产税,政策一定会出但不会马上出。(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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