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买到放心的房子城乡建设委教你三招实用点的

2010-06-03 17:48    作者:李玉坤   来源: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证的审批,预售的商品房通常为一栋一证,每证有统一的编号:济建开预许字第[20××] ×××号,这相当于预售楼盘的“身份证”。购房者除了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是否载明这些内容以外,还要注意查看预售许可证的真伪,是否有伪造、涂改

  怎样才能买到放心的房子?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根据市民来电举报反映的集中问题,总结出了三点实用建议,如果您将要购房,一定要先看看。

  第一招:查询房源

  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才能公开出售

  商品房销售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房现售,一种是商品房预售。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房大都属于商品房预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因此,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才能公开出售。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证的审批,预售的商品房通常为一栋一证,每证有统一的编号:济建开预许字第[20××] ×××号,这相当于预售楼盘的“身份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载明了被许可楼盘的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批准预售房屋的类别、建筑面积、套数、层数、证件有效期限、发证机关等内容。购房者除了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是否载明这些内容以外,还要注意查看预售许可证的真伪,是否有伪造、涂改、租借、转让和冒用。

  如果购房者对售楼处悬挂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存有疑虑,市民可以通过“济南建设网”或“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进行核实,也可直接拨打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咨询电话:0531-66605612。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透明购房,下一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还要定期将预售许可信息在媒体上公示,并逐步开通短信查询平台,让市民更快捷地获取正规房源信息。

  第二招:验明“五证”

  重点是看看你买的那栋楼的“五证”是否齐全

  按照规定,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在售楼处必须明示“五证”,即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般来说,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可重点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为若其他四证不全便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出让年限需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查看。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验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查看所载明内容的对应关系,必须看清楚这些证照是不是你选定房子的证照。比如某小区规划共20栋楼,你选定的是6号楼的房子,那必须核实清楚这些证照是否包含你所选的6号楼。

  第三招:网上签约

  合同在线打印后卖方先盖章,买方后签字

  只有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方可对外发布销售广告,进行认购、销售等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的,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行为的,均属于违规行为。

  市民选定好购买的商品房后,下一个重要的步骤就是签订合同,这也是容易引起双方发生纠纷的环节。凡已经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准予预售的楼盘,都已在售房平台上录入并建立该楼盘的信息库,专门建起一个楼盘表。市民可通过开发商的终端设备,实时进行网上签约,在线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

  网上签约有四大好处:一是售房行为直观、透明、便于监管,消费者可直接通过“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的透明售房栏目查询楼盘签约及销售情况。二是防止了开发商一房多卖或有房不卖。三是网签使用的合同文本,为国家住建部推广的示范文本,除开发商追加的补充条款外,合同其他条款已经审查。四是管理部门可以准确掌握全市商品房实际销售状况,为市场分析提供真实数据。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网上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需认真审查合同的补充协议条款,其内容一般包括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公建配套设施产权归属、物业管理等,并就特别事项在补充条款中予以详细约定。

  补充条款一般由开发商事先拟定,有可能存在着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购房者要认真审查,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决不可马虎视之。

  合同在线打印后,要坚持卖方先盖章,买方后签字,不在合同上留空白,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有违约行为,消费者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