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传言频袭地产 房产税改革缘何引而不发

2010-05-31 18:04    作者:赵尔印   来源:  

分析人士认为,“精确打击”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出台后,在信贷政策与税收政策之间有一个时间差,这可能是出于调控节奏的考虑。但如果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前手”未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那么税收政策“后手”即可应势而出,对投机性购房形成持续性打击。

 

  传言,又是传言!5月28日,一则关于“上海将试点开征住房保有税”的消息再度将房地产股推入下跌通道。

  “出台住房保有税本义是打压投机需求,控制高涨房价,但没见到房价打下去,房地产股倒是惨遭斩杀。”被传言折腾得晕头转向的投资者抱怨。

  地产股大幅走低

  4月初以来,“房产税”传言就和陆续出台的地产调控政策如影随形,地产板块在等待靴子落地的过程中一路下挫。

  财政部4月6日公布的2010年工作要点包括“完善房产税制度”。此后,房产税开始被广泛讨论。4月8日,市场传出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上海也将开征住房保有税。4月18日,有媒体报道,“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4月19日,地产板块大幅走低,万科A、保利地产〔股吧 行情〕等多只地产股接近跌停。

  进入5月,房地产股股价在房产税传言中或涨或跌。5月17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认为“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这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开表态“地方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没有解释权”相互印证。5月18日,地产股板块一跃而起,金地集团〔股吧 行情〕等3只地产股更是封上涨停板。但国家发改委称“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的讲话不代表国家发改委的立场,地产股再次受压。

  卖空者或伺机牟利

  不时冒出的房产税传言让地产股犹如惊弓之鸟。一位券商分析师表示,市场正处在多种利空因素夹击的敏感期,有关房产税的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制造出“一句话行情”。

  “下午上海将宣布开收房产税。新购房以0.6%收。不出意外,3点左右将发布。”5月25日,这一消息通过微博、msn、各网站迅速传播。

  “我的手机下午1点多接到了手下研究员的短信,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假消息,因为此前这类传言太多了,往往是第一天说要出了,第二天就澄清说没有。我都‘审美疲劳’,不敏感了。”某券商研究部老总回忆,“但没想到,午后A股房地产板块加速下跌,板块指数盘中最大跌幅一度达3.47%。这传言杀伤力太大了。”

  传言,信还是不信?地产股,抄底还是急抛?投资者已无从判断。

  上述券商分析师表示,“事实上,我们对房产税短期出台并没有抱太大预期,但一直传言不断,而且确实能制造出一波行情,这让我们具体操作起来很头疼。”

  在新浪微博上,关于上海房产税的消息已多达6000多条,众多消息将上海细则勾画得“栩栩如生”。“开征房产税传言显然有利于股市做空者,在相关部门语焉不详的情况下,不排除有卖空者制造传言伺机牟利。”上述券商研究部老总表示。丁冰

  目的是否清晰

  根据上海媒体的报道,上海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将扩大到居民住宅。这就使得房产税具备了“类物业税”的性质。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指出,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我国就未停止过对物业税的研究。按照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政策设计,物业税必须具备三大功能:一是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二是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替代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三是规范土地税费金制度,完善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机制。

  张斌认为,目前社会上对房产税改革的预期主要是强调了房产税抑制投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功能,也就是上述三大功能中的最后一项。但事实上,从中央政府的角度考虑,前两项功能的意义更为重大。

  张斌指出,当下房产税的影响主要是心理层面的,也加重了投机性购房的负担,改变了持有房产的成本。但如果没有一个稳定成熟的方案,那么原本一项影响深远的政策措施,有可能最终弱化成为短期的政策工具。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也认为,征税有没有必要,要看目的是什么。房产税是一个小税种,征不了多少钱,起不到为地方财政开辟新收入来源的目的,而且征收的成本非常高。

  准备是否充分

  张斌指出,从法理上来讲,只要国务院修改了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在免纳房产税的范围中取消“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一条,即可以对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

  虽说法律途径简单明了,但是真要对住宅开征房产税,有些概念必须厘清。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对居民持有不动产征税。“物业税”的概念主要在我国香港和东南亚一些国家使用。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一直建议将“物业税”更名为“房地产税”。目前,高企的房价实际应分为两部分,占大头一部分是以土地出让金为代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另一部分是房屋价值。我国现行采取一次性收取40年、70年土地使用费用,这就导致了购买与交易环节成本高、持有环节成本低的现状,许多地方政府因此在短期内大量卖地,一次性收取未来几十年的土地红利,这就是地方土地财政盛行的根本原因。而随着土地越来越稀缺,房价也水涨船高。

  张斌说,1986年出台房产税暂行条例时,还没有土地使用权一说,房产税征收范围如果扩大到住宅,房产的评估价值就要明确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价值两部分。如果两部分都包括,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增值部分将归个人承租者,也就是购房者所有。

  除了上述政策和法律上的准备之外,征收房产税还需要一系列的技术条件。比如,个人住房信息采集、房产评估和具体征收环节都困难重重。而且市场上的交易主体和房产属性千差万别,如果考虑问题不够全面,不仅不能起到相应的政策作用,反而会引起社会上经济利益纠葛。

  时机是否成熟

  在新“国十条”出台后,财政部、国税总局、一些地方政府都表示,在“加快研究”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税收政策和操作细则。

  分析人士认为,“精确打击”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出台后,在信贷政策与税收政策之间有一个时间差,这可能是出于调控节奏的考虑。如果差别化的信贷政策能够达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目标,税收政策就可以在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从长计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指出,税收是非常严肃的事情,虽然公众希望通过税收政策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但税收政策要充分考虑到可操作性和公平性,因此是急不来的。

  但如果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前手”未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那么税收政策“后手”即可应势而出,对投机性购房形成持续性打击。

  有分析人士认为,房产税改革之所以迟迟不出台,让房地产市场形成一种政策紧缩预期。一旦房产税改革方案出台,如果力度和方案没有预期中那么强烈,反而会刺激投资性购房的反弹。因此,房产税改革方案的出台是一个相当困难的相机抉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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