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民告官 农民胜诉后还要再走一遍法律程序?

2010-05-29 01:18    作者:赵尔印   来源:  

2010年4月2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收回土地决定”的“民告官”案件。在该判决生效不久,国土局又给原告唐封银下达了一纸“收回土地告知书”......在此之前,政府给唐封银下达了一纸“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按照唐封银的说法是,政府给他下达这个“决

  2010年4月2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收回土地决定”的“民告官”案件。十天后的4月12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确认永州市人民政府(永府收字[2008]15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无效。然而,在该判决生效不久,国土局又给原告唐封银下达了一纸“收回土地告知书”......

(官司胜诉后的唐封银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自己的命运 李根 摄)

  唐封银是东安县花桥镇人。16年前,唐从东安老家进城兴业,因发展需要,他从永州市冷水滩区珊瑚乡湖塘村购买了10多亩荒山作为项目用地,并顺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成立了凤凰园湖塘养殖场。

  2006年,永州市冷水滩区启动了纵横园区的两条主干道的建设,恰巧唐封银的养殖场用地与主干道规划占地大部分重合。由此,牵涉到唐家房屋拆迁以及养殖场土地的征用,在没有任何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政府派人在唐家附近施工放炮。爆破引起的震动,不仅使唐家五口经常受到惊吓,房屋也开始裂缝变形、漏水。

  在此之前,政府给唐封银下达了一纸“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按照唐封银的说法是,政府给他下达这个“决定书”,本人毫不知情。而施工方正是凭借这个“决定书”在唐家附近大兴土木,致唐家损失惨重。

  唐封银说,他是2009年12月1日才在冷水滩法院看到这决定,此前一概不知,政府让他失去上诉的机会,所以要将市政府告上法庭。唐请求人民法院 撤消“永府收字(2008)15号收回国有土地决定书”。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这起民告官的案子后,于2010年4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十天后的4月12日,法院下达判决:确认永州市人民政府(永府收字[2008]15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无效。接到胜诉的判决书之后,唐封银终于嘘了一口气,他逢人就说“我告赢了市政府,这下我可以‘做人’了。”

  然而,事情并非那么简单。就在记者准备发稿子时,唐封银发来信息说,最近,国土局、房产局、公证处、派出所、司法所等10多人到他家送来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告知书》,其内容与以前的“收回土地决定书”大致一样。并限他五天内去国土局开什么听证会,说要再走法律程序。政府为了找出唐封银的漏洞,竟然动用刑事侦查支队调查他养殖场的土地来源。

  几年来的奔波,眼看唐封银就要走进“光明”,却因国土局的一纸“告知书”让他又回到了从前的“黑暗”。现在,唐封银简直像个疯子,整天喃喃自语“不得了,不得了,我会因自家房子的拆迁纠纷被他们“玩死”去的。”(李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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