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布四项渣土管理制度 违规者至少停工十天

2010-05-26 17:32    作者:李玉坤   来源:  

25日,记者从济南市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管理,济南将实现“红牌停工、举报有奖、应急处置快速反应、倒查追究”四项管理制度,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工地停工至少10天。

  本报5月25日讯(记者邱t 马云云)25日,记者从济南市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管理,济南将实现“红牌停工、举报有奖、应急处置快速反应、倒查追究”四项管理制度,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工地停工至少10天。

  据介绍,这是济南首次明确提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工地实行停工至少10天的规定。 “这条措施对违规工地的打击将是致命的,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工程交付日期,如果过期,多数工地将面临巨额罚款。另外,停工一天的损失很高,一般要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这位负责人说。

  市建筑渣土综治办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城管热线85940110,欢迎市民对建筑渣土运输进行监督。查证属实的,给予50至200元奖励。重点举报内容包括:乱倾乱倒建筑渣土的;重点监管工地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未使用核准运输车辆超量装载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市、区建筑渣土综治办将同步建立应急处置机动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快速处理建筑渣土相关突发和投诉事件。

  对违规处置运输建筑渣土的建设、施工、运输单位和监管责任人实行倒查追究制度。对违规处置运输建筑渣土的行为和车辆,在直接处罚当事人的基础上,同步倒查追究运输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追究工地监管直接责任人直至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市建筑渣土综治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及媒体,对各区建筑渣土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结果及时通报各区,作为建筑渣土管理月考核通报中日常业务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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