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逾三成是重点建设项目
2010-05-25 18:35 作者:赵尔印 来源:
国土部拟出新规破解土地等违法案件执法难题
早报讯 昨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通报了逾3.6万宗“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占3至4成。同一天,国土资源部公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拟破解土地等违法案件执法难题。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昨日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两部联合组织的清查整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情况向地方政府进行通报,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整改查处力度,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O小苏说,截至2010年3月25日,全国范围内共清理出2007年10月-2009年10月期间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72宗,立案率96%,结案30421宗,结案率86%,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32人,已经追究510人;涉及土地总面积61.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7.2万亩;共收缴罚款15.67亿元人民币,拆除建筑物面积1470万平方米。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全国31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2007年10月到2009年10月两年间“未报即用”宗数超过3.6万宗,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占到3至4成。
O小苏说,国土资源部与相关部委共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一步各地要限期完成整改工作,重点整治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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