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开征悬疑:能否降低房价引起质疑

2010-05-25 17:49    作者:李玉坤   来源:  

房产税是否开征是最近比较火的消息与话题,因其牵涉面广,关乎百姓最直接利益,因此是否开征的传闻接二连三,由此引发出更多的传闻与辟谣。在国家财政收入盈余的前提下,如果仅为抑制高房价而征收新税或扩大征税范围,的确如专家们所说,应该慎之又慎。

  房产税是否开征是最近比较火的消息与话题,因其牵涉面广,关乎百姓最直接利益,因此是否开征的传闻接二连三,由此引发出更多的传闻与辟谣。

  《华夏时报》5月23日报道,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与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征房产税消息纯属“张冠李戴”,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24日沪深股市收盘后,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发布澄清消息称,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三年内免谈房产税”的讲话不代表发改委立场,孔泾源司长也没有就房地产问题接受该媒体采访。

  为什么会有开征房产税的传闻呢?因为房价实在太高了,以至于当前国家已经不得不从土地供应、信贷政策、加大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等各个方面来抑制房价的疯狂上涨。税收政策自然也就成了人们假想可能运用的工具之一。

  房产税目前也为难着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不说远的,近几年来一直在研究的物业税,时至今日仍然面临法律和技术等诸多障碍。而房产税更因其关乎千千万万的百姓家庭,如何征收、如何执行以及法律法规的跟进完善等,无一不是目前还无法跨越的坎。

  首先,法律上需要有合法的程序与过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不是开不开征房产税,因为房产税从1986年就开征了,19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涉及两块,一块是企业,一块是居民自住房。企业用房都要交房产税,而非营业用房,也就是老百姓自住的房子是不交房产税的。因此,现在人们关注的是百姓自住房交不交房产税。而如果交,则意味着要修改原有的暂行条例与相关法规。

  但税是国之重器,非不得已不得轻用,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日前如此表示。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则强调,不管税制怎么改,不能导致纳税人整体税负的加重,如果人民感受到税负在加重的话,地方政府很难操作,同时会激化官民矛盾。

  现实的情况却是,国家财政收入十几年来一直处于高增长时期,去年到今年以来的财政整体收入依然增长较快,最新的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财政收入7925.66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2028.51亿元,增长34.4%。全国1―4月累计财政收入27552.7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013.53亿元,增长34.1%。值得注意的是,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25004.57亿元,同比增长36.4%。

  因此,在国家财政收入盈余的前提下,如果仅为抑制高房价而征收新税或扩大征税范围,的确如专家们所说,应该慎之又慎。

  同时,自住房房产税的征收是否能起到降低房价的作用仍引起多数人的质疑,可能短期内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的上涨,但更多的是抑制房市的消费需求,而新增税在现实环境中极其容易被转嫁到购房人身上。如此在中长期来看,不仅不能达到有效抑制房价的目的,相反还会在某种程度上推高房价,最后结果是国家税收增加了,购房的和拥有住房的老百姓的税负也增加了。

  此外,对居民自住房征收房产税还有具体细节标准的问题,多大面积、几套房以上需要征收等问题,解决起来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体现公平公开。

  当前,人们各方面的意识包括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提高,对于可能新增的税收,将不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要体现“用之于民”才能真正有效地得到人民的拥护,才能“取之于民”。唐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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