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出钱装修房子――房客向房东索要装修费遭拒
2010-05-19 16:54 作者:李玉坤 来源:
本报聊城5月18日讯(记者 张召旭)林先生在租房期间,经房东同意后花6000多元把房子装修一新,住了一年多后不想继续租住,向房东索要4000元装修费遭到拒绝。律师认为,林先生主动要求装修房子,房东不需要支付装修费。
17日,家住东城办事处的吕先生反映,2009年2月份,他把开发区的一套房子租给了林先生,当时林先生表示要把房子装修一下,吕先生也同意了,但并未提及装修费用一事。林先生出钱把房子装修好以后,继续租住吕先生的房子。今年5月11日,吕先生接到了林先生的电话,对方称5月底租期满后要搬走。当天,吕先生见到了林先生,对方提出让他支付4000元装修费。“当时是他提出来要装修房子的,又不是我要求的,凭啥向我要钱?”
林先生说,他装修房子时花了6000多元,以后不论房子是吕先生自己住还是出租,他肯定都占便宜,应该承担一些装修费用。林先生说,“我有装修房子时的发票和单据,要4000元不算多。”
山东荣发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才能进行装修,租赁期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林先生经吕先生同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吕先生无须支付林先生装修房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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