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商品房项目内部认购预售排号将一律叫停

2010-05-18 17:42    作者:李玉坤   来源:  

17日,记者从济宁市开发办获悉,该市将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订款、预订、发放VIP卡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并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

  本报济宁5月17日讯(记者刘守善)17日,记者从济宁市开发办获悉,该市将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订款、预订、发放VIP卡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并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住房。

  济宁市开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房处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次清理整治的内容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项目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售款等性质费用的;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10日内未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源和每套房屋价格的;未做到明码标价、一房一标的;现场公示的销售价格与预售方案申报的价格及网上房地产系统公示的价格不一致的;存在各种形式拒售行为的;实行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项目,存在炒卖房号,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的。

  此外,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的。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等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的;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中、未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并未进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或备案的;开发企业拟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及格式条款,未在网上公示并在售楼现场予以明示的;广告明示及承诺的内容和事项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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