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政”调查:担心新政究责投诉要退经适房
2010-05-10 17:32 作者:赵尔印 来源:
□首席记者 李凌
在本轮新政中,对经济适用房有严格限制,违规出租出售将被收回,买二套房也会被收回。在郑州,经济适用房小区豪车遍地、出租经济适用房已不是新闻;而且,由于新政初显成效,小产权房开始走俏,价格也有所上涨。对于种种乱象,新政的约束力还有待观察。
投诉:自己不够条件要退经适房
5月6日下午,郑州高新区的李岩来报社求助说,她2008年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交了不菲的中介费,现在,看到国家要打击骗购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因自己不符合条件就害怕了,想退掉。
2007年3月,李岩在西开发区的一家21世纪不动产公司看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中介公司的人告诉她,这套三室两厅的房子位于文化路与新柳路交叉口附近,每平方米才1600多元,“你只要交转让费7万元,号就是你的了。”
李岩和男友王伟算了一下账,觉得房子位置、楼层都不错,面积94平方米,销售价1644元一平方米,加上中介费每平方米不到2400元,就同意了。中介的人告诉她,王伟的户口迁到郑州还不到2年,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让他们先领结婚证,说领了以后好办。
2007年7月,两人领了结婚证。2008年1月8日,他们先交了7万元中介费,又到房产公司交了54694元现金,约定剩余的10万元房款贷款。但后来商业贷款没有办下来,两人就借钱把剩余的钱全部交清了。
2009年,房产公司的人告诉王伟,有人举报你们不符合条件。两个人去找中介公司,但中介公司已是人去楼空。他们又做了工作,最近终于拿到了新房钥匙。本来准备装修,但今年4月底,又有人给他们打电话说,国家要打击骗购经济适用房,你们小心点。两人就害怕了,想退房。但当初房产公司负责收款的业务员也不在了。“实在没有办法,就求助你们,中介费就不要了,只要把房款退了就行。”李岩表示。
7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这家房产开发商,总经理王某听了情况介绍后当即表示,既然他们不符合条件,3天内带上所有手续来公司办理退款手续。“这些天我们提心吊胆的,害怕有人来查,一听电话响就心慌,”听到公司这样表态,李岩高兴地说,“虽然我们损失了一些钱,但终于可以踏实睡上一觉了。”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像他们主动退回经济适用房的,可以免于处罚。
乱象1:经适房出租闲置现象普遍
最近几年,关于经济适用房出租、转让的信息在网上或中介那里一查便有,而且已经不是新闻。在兴华南街的兴宏花园,该小区除9号楼外,小区1至12号楼均为经济适用房。记者在该小区10号楼2单元3楼西户看到,该户的窗户上有“美容、美体”的招牌。据该楼的一位业主讲,3楼西户是租人家的房子做美容,月租金1800元,已经租了一年多时间了。该美容院老板也证实了房子是租来的事实。
在兰亭名苑小区门口的两个房屋中介那里,兰亭名苑小区经济适用房对外出租的房屋不少,“一般三室两厅的价格是2000元,当然,你要租的时间长了,价格还可以优惠。”房屋中介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你要租的话,现在就可办手续。”当记者问,租经济适用房是否有人来管时,她一撇嘴:“出租的房多了,你见过谁来管?”
去年,郑州市经适房建设管理中心组织人员进行过检查,发现了一些出租经适房的家庭。根据他们的调查,由于经适房大多位置较偏,附近没有名校,一些业主为了方便子女上学,就在市区名校附近租房子住,自己居住的经适房用于出租;还有部分业主是名副其实的中低收入者,完全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但无力承担购买经适房后的月供,宁愿自己生活苦点,自己租破房子住,也要把经适房出租换些租金偿还贷款、补贴家用。“但租住户不承认他们是租的,只说是亲戚来借住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经适房小区豪车遍地,房子闲置多年,人们已经见怪不怪。
金水区金印花苑小区的24号楼是经济适用房。该楼共有9个单元,记者在单元门前4月份的水费缴费单上看到,该楼共有28户业主家的自来水用水量从交房到现在一直为“0”,门把手上的灰尘已经非常厚。同楼业主介绍,用水量为“0”的业主,“一天也没在房子里住过,也没有见过他们的人”。
而联合家园的一栋楼上3单元4楼东户,门上贴了很多欠费通知单,有物业费和有线电视费。在一楼的电表上,别的业主电表读数多在千位数以上,该户的电表读数显示,该户近5年时间只用了两度电。从猫眼里向里望,房屋没有装修,墙面还是毛坯,地面还是水泥,地上落满了灰尘。
“这家住户的房款一次性付清了,但没有装修过,一天也没在这里住过。现在,电力公司已经停了他的电,自来水公司停了他的水,燃气公司也停了天然气。”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工作人员称,该业主目前已欠了3500多元的物业费,他们一直在想办法找业主,“登记表上的电话已经停机,联系不到人,也没有人来看过房。我们想收费也找不到人啊”。
乱象2:楼市新政促使小产权房走俏
都说新政来了,房价会受到影响,但对于住在郑州西郊秦岭路上一小产权房里的李先生来说,不啻于福音:他的房子涨价了。他在2008年以2600元/平方米均价买的房,最近几天有人愿意出3600元/平方米的价钱买他的房子。买方说,同地段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有房产证的总价卖到了50万元,二套房首付提高后至少要首付30万元。而李先生的房子加上燃气初装费、暖气等总价才要34万元,等于掏了首付再加点钱就够买下他的房子了,而且交易起来也方便。“小产权房也没事,这个小区里几千户都住得好好的,政府也不能说拆就拆了吧。”
在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柳庄村,记者看到了一个名为“假日风景”的楼盘。在该楼盘的公开信息上,该项目规划有4栋26层的高层建筑,其中1号、2号、3号楼对外公开发售。“这次出新政后,来问房子的人不少。”售楼人员介绍,该楼盘用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五证全无,购房人不能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款。“现在价格已经涨了,过去3200元/平方米,现在3400元/平方米了,你要不买的话,过几天还要涨”。“我们这里没有五证,土地是集体土地性质。我们的项目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是拆迁安置房,但你也可以买,只能一次性付款。”惠济名邸售楼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交通位置较好,房价便宜,现在已经有众多购房者看中了这个楼盘并交了部分房款。
乱象剖析
郑州几乎没有处罚过出租经适房的
“我来中心工作的时间不长,据我们了解,这些年郑州几乎没有处罚过出租经济适用房的。”7日,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主任代文启介绍。“从2006年开始,郑州已经暂停申请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没有出台,所以监管也不是太严,只是有投诉了就去检查。”郑州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大队长钱玉勇坦率地表示,以前郑州市规定,将经济适用房用于出租,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近5年来对经济适用房是否出租几乎没有查证过,也没有处罚过。”
他介绍了其中的难处:调查难、取证难、落实难。现在是法治社会,行政处罚讲究证据。因为出租户不露面,我们不知道户主是张三还是李四,过去的人都有单位,现在的人流动性大,自由职业者多,找人不好找。就是找到了户主,还有他承认不承认的问题,如果他签订有出租合同,收取的租金开有收据,那就可以认定了。但大都是口头约定的,双方都不承认,即使承认了单凭口供能否作为证据,现在也没有细则来做详细的规定,“我经常和同事开玩笑说,交警贴罚单很简单,拍张照片贴上罚单就生效了,车主不交了等车年检时过不去,因为他们执行的是简易程序。我们不一样,执行的是一般处罚程序,哪一个环节不合法将来对簿公堂就有可能败诉。”
小产权房到底该如何解决过去也是个空白。“小产权房占用的一般都是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小产权房项目应该由各区县国土部门来查处,如果各区县查不动了,才移交给我们,我们再派人直接下去查处。”郑州市国土局监察部门负责人也很为难,国土部门只负责土地这一块,但小产权房涉及的政府部门比较多,比较复杂。“4月10日,郑州市国土局给各区县局布置集中开展土地动态巡查活动的任务,让各区县在其区域内巡查小产权房项目,但目前具体情况还未上报”。
戡乱行动
本周起开始全面检查经适房
好在现在有了新的政策。
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凡开发企业擅自销售保障性住房或利用中介机构、单位和个人代理销售保障性住房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今年4月15日开始执行的《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将经济适用房用于出租,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处罚力度加大。最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出台规定,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收回。
钱玉勇说,现在国家有了明确政策,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就有了政策依据,就能进行有效操作了。根据郑州市房管局的安排,组成了由规划发展处、法规监察处、市场管理处、物业管理处和市房地产监察队、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等单位参加的联动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从本周起,要对郑州市的经济适用房出租、转售及开发企业是否有擅自销售保障性住房或利用中介机构、单位和个人代理销售保障性住房的行为进行严查,一经发现查证,绝不手软,该罚款的罚款,该收回的收回”。
郑州市国土局监察部门负责人也表示,他们正在等待具体政策,“一旦政策出台,就会立即行动”。
不过,行动的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因为按照新政,经济适用房对外出租,可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但和出租的收益相比,这个力度太小了,如果不提高处罚标准,就不足以震慑违规者。实际上,只有投资的目的达不到,才会打消一些不符合条件者购买经适房或出租经适房的念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刘社教授表示,“而小产权房的问题,国家还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政府处理起来力度不够,所以,也造成了小产权房的蔓延。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却非常实惠,所以市场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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