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公积金贷款暂无变化 首付款比例总房款的20%
2010-04-23 17:25 作者:赵尔印 来源:
二套房认定标准已改变,但22日接受采访时,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目前济南公积金仍按原政策执行。
“暂时没有变化,还按原政策执行”,22日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明确回答。这位负责人称,国家出台了二套房贷首付、利率上调相关政策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开会研究过,但“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市政府的单位,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变化需要有主管部门的文件”。
这位负责人称,设立公积金的用意就是为“城镇居民改善居住环境”,而这个用意在目前来看和国家相关政策有冲突的地方。
这位负责人认为,按照目前形势判断,利率调整、首付调整也必将波及公积金范围,但如何变,变化多少“目前不好判断”。
目前济南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依然为2009年出台的相关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济南市内6区,章丘、平阴、济阳、商河4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最低首付款比例为购房款总额的20%(含二手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3.33%,5年以上为3.87%。贷款申请条件中并未有关于购买商品房屋数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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