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禁收令剑指捂盘 开发商或打“意向金”擦边球
2010-04-22 01:48 作者:赵尔印 来源:
新政: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意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同时,《通知》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各种违禁行为,包括炒卖房号,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等。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各地必须严格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收取意向金杭州很普遍
事实上,购房意向金早已成为杭州楼市的“潜规则”,在购房之前,购房者必须先向开发商缴纳一笔数额不等的意向金,否则可能会丧失选房资格。
位于余杭闲林的西城时代家园,在本月初推出了3幢小高层,来认购的购房者都需要买“金卡”。记者了解到,一张“金卡”的价格为1万元,购房者需要向开发商名下账户缴纳每套1万元的现金,才能认购一套房源。由于当时楼市火爆,开发商采用摇号形式开盘,所以很多购房者为了被摇中的几率高一些,都手持好几张“金卡”。
除了向开发商账户存现金之外,目前在楼市中更多的是“意向金”形式,有意向的客户需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意向金,只有参加存缴的购房者才能参与开盘选房。
据记者初步统计,目前市场中普遍运用的模式基本有以下几种:开盘前在指定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定期款项;在开发商提供的账户内缴纳意向金;发放VIP卡;开盘前开展存几抵几的优惠活动等。
业内人士表示,更多的开发商却是利用这样的手段为楼盘销售造势,制造出开盘数小时内即售罄的“神话”。
新政将减少捂盘现象
此次住建部下发新政,开发商态度如何?记者采访了杭城部分开发商。
位于三墩的某楼盘此前几度热销并售罄,谈及新政,相关负责人说,既然新政策出来了,今后在开盘时肯定不会推出这样的排号、发放VIP卡等活动,“对于前期参加存几抵几的购房者,如果他们要求退还这部分的钱,我们一定会积极配合。”
余杭西城时代家园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下一批房源开盘时是否还会采取缴纳定金的方式,还未接到通知,尚无定论。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能收取定金,最主要作用就是规范商品房市场,像涨价、捂盘、测试定价等现象都会减少。”浙江大学房地产投资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这样认为。
开发商或打擦边球
不过,此次出台的定金禁收令,能否收到预期的效果还有待观察。
“意向客户是将10万元存在自己的账户内,并不是存在我们公司的账户里。而且,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表现出强烈的购房意愿,我们为了回馈他们的诚意,才给予其优先选房的待遇。”主城区某高端楼盘的负责人说。
但购房者邝小姐却对这一说法并不赞同,“既然不是意向金,为何要存入指定银行?开发商很聪明,这样做完全是在打擦边球,这次的新政也对其没有办法。”
赵杭生表示,就目前而言,不能收取定金对开发商和市场影响并不大。
■观察:破解惜售现状仍待重拳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还有一项同样值得关注,即“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综观目前的杭州楼市,“分批”、“惜售”的开盘现象与“定金模式”一样比比皆是。以近两周的开盘潮为例,下沙某楼盘在近两周接连开盘,每周均只推出一幢房源。本周一,位于九堡的圣奥・领寓推出最后一幢房源,总共仅40余套。虽没有达到“分层、分单元”开盘的程度,但屡见不鲜的“分幢”开盘依然令不少购房者感叹“买不到房”。
“很明显,是为了造出热销、抢房的现象。”有业内人士这样表示。也有声音提出,是该怀念2007年末“一次性申报预销售面积必须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政策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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