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广场工地不平静“古墓事件”未平“钉子户”之争又起

2010-04-02 17:07    作者:李玉坤   来源:  

1日,济南华强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公司近期遭遇的“拆迁事件”、“古墓事件”,向媒体进行说明。小楼的租赁人――济南盈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经理邵宏伟说,包括他们在内,小楼里原有8家公司办公,纠纷发生后,楼上停水断电,6家公司已经搬走,剩下1家和他们一

  □记者 乔显佳 张璐

  本报济南4月1日讯 1日,济南华强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公司近期遭遇的“拆迁事件”、“古墓事件”,向媒体进行说明。在发布会多数时间内,华强方面将“矛头”指向“钉子户”。而被指“钉子户”的单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坚守不搬事出有因,不是“钉子户”。

  济南华强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王晓飞称,2009年10月19日,该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取得发现古墓地块的使用权,并与有关部门约定2010年1月30日交付土地。随后,华强交付全额地价款,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块土地的原土地证及房产证已于2009年注销。但是,现房屋占用人(原租户)亿维数码以“与原产权人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存在租赁纠纷”为由,拒不撤出,且阻挠华强公司正常施工,令公司“工程进度受到严重影响,遭受巨额经济损失”。

  华强称,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与原租户租赁合同虽未到期,但已经于2009年4月,依照与之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提前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关系。到目前为止,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也未收取其任何租金。

  据悉,华强所指的“钉子户”位于发现古墓群的工地东北角,是一座四层高的楼,目前主要卖电子器材。小楼门前现已被挖了一个长近20米、深约3米、宽约五六米的大坑,进出小楼的行人只能侧着身子贴墙而过,背后是华强广场挖就的基坑。

  小楼的租赁人――济南盈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经理邵宏伟说,包括他们在内,小楼里原有8家公司办公,纠纷发生后,楼上停水断电,6家公司已经搬走,剩下1家和他们一起在坚持。

  邵宏伟称,“钉子户”的描述并不准确,他们之所以不搬走是因为与原出租方济南盛鑫源物业中心(铁职院下属单位)存在纠纷,对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已经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07年8月,他与盛鑫源物业中心签下合同,以年租金110万元租下了整栋楼,租赁期到2014年8月9日。而其中合同第7条第6 款中约定,“若市政规划或建设,对租赁的建筑物进行拆除时,出租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互不承担责任”。

  邵宏伟认为,合同中约定的市政规划或建设,应为如绿地、广场等公共利益所进行的规划或建设,但该地块目前在建设华强广场,不在这一范畴内。因此,2009年4月他接到盛鑫源物业中心的搬迁通知后,认为需要与对方协商解决,但盛鑫源物业中心直到一个月后才派人前来,态度坚决,要求邵宏伟无偿搬走。协商未果,2009年7月邵宏伟将盛鑫源物业中心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盛鑫源物业中心单方面解除合同行为无效。至今两次开庭,但法院目前还没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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