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大计疾呼土地制度变革 增加土地供给
2010-03-19 18:01 作者:赵尔印 来源:
作为一个引发民声鼎沸的焦点行业,两会上房地产话题的炙手可热不足为奇,由表及里,代表、委员们的剖解越发深刻而逼近内核,而这一内核,便是在建国后经历的三次重大变革和多次调整的土地制度问题。
1982年,中国土地制度第三次变革,当年通过的新宪法中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由此,也为此后的房改和城市化进程的提速奠定了法律基础。然而在中国经济面临转型与产业升级的“最复杂”关头,如今的土地制度对于农村经济的影响和随之带来的诸多负面效应,已经到了不可忽视的地步。
先说城市化问题,提高城市化率的关键是让更多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这一方面会提升生产力,另一方面会促进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然而,由于农村人口的宅基地无法出租出售,仅靠打工收入难于面对高企的房价,这把多数务工人员挡在了城市之外。
再说农业现代化问题,诸多农资产品和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让农业种植利润不断降低,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才能保证收益和产量。然而,虽然有相关的耕地流转鼓励政策,但由于土地产权交易所的缺失,导致诸多的信息不对称,难于形成规模、系统、稳定的流转趋势。
而突破旧有的土地制度藩篱,大量农民便可以通过出租自己的土地,获得在城市中购房的资本,从而完成向市民的转变。一方面,更为集中的人口可以让教育、医疗、养老、消费等资源得以更合理的分配,甚至还可缓解诸如春运这样的中国特色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为培养更高素质、更稳定的产业工人提供了更好的土壤。而农民退出的土地,则可破解建设与工业用地供应不足的难题。第三产业所用的土地资源注定要少于工农业,因此,加大住宅和商业、服务业用地的供应是投入产出最高、最合理的。
综上所述,理论上便可以形成如下的良性土地循环:进城农民出让自己的农地和宅基地→购买城市中的住宅→多出的土地进行再分配,包括转为产业化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加大商业、服务业用地和住宅用地投放。由此“腾笼换鸟”节约出的大量住宅用地对于增加供给、平抑房价会起到现实作用。
《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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