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遏制地价出新招 拿地保证金将提致20%

2010-03-11 17:01    作者:薛明   来源:  

国土资源部昨日下发通知,开发商今后在拿地时一律按照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成交后,需在一个月内缴清成交额50%的首付款。国土资源部昨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土地出让的各个环节制定了更加严格和细致的要求。

  国土资源部昨日下发通知,开发商今后在拿地时一律按照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成交后,需在一个月内缴清成交额50%的首付款。

  国土资源部昨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土地出让的各个环节制定了更加严格和细致的要求。

  《通知》规定,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

  商品房用地出让

  可按照限价房出让办法

  《通知》要求,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而对已签合同却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通知》称,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商品房用地出让可按照政府确定的限价房项目采用竞地价办法招拍挂出让。

  广州土地市场

  “不存在空手套白狼”

  针对国土资源部昨日下发通知,记者连线了广州市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他表示,广州正在制定土地拍卖保证金管理办法,国土部的新规定可以写入这一办法。新规对广州土地市场影响不大,将直接增加开发商拿地的违约成本。

  记者查看广州近期的土地拍卖公告发现,目前土地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一般为10%左右。一旦实施新规定,广州今后土地拍卖的保证金将增加10%左右。

  黄文波表示,国家的规定并不是针对广州的。广州的土地拍卖市场非常严格规范,在全国是出了名的,根本不存在空手套白狼的情况。

  国土部拟专项整治开发商1月内3提囤地炒地问题

  在中央从税收、利率等多方面加大对楼市调控之际,房地产用地监管也成为国土资源部的一大工作重点。

  在近期短短不足1个月的时间里,国土资源部在三次不同的会议上提及开发商囤地炒地问题。按照最新的工作安排,国土部将在今年为此展开专项整治。而地方上也开始响应中央,对久拖不决的闲置土地“动刀”。

  三提整治

  2月21日,在部委机关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汇报会上,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透露,根据当前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情况,2010年该司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调控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开展针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专项整治。

  这已经是近1个月来,国土部官方第三次提到房地产用地监管议题。这显示,在各方压力之下,国土部门正在试图强化对楼市土地供应的监管力度。

  此前,在1月底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部署今年工作时便表示,要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调控,完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管理,坚决打击囤地炒地等违规行为。

  仅仅几天之后,在2月初的土地卫片执法电视电话会议上,徐绍史再次提出,房地产开发当中的闲置用地、囤地炒地问题,也对土地执法监察提出了新的任务。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尤其是今年,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国土资源系统要严格监管房地产开发用地,闲置用地要按规定处理,对囤地炒地要进行查处。

  徐绍史特别提到了现在社会上存在“以工商变更登记的方式来倒卖土地”的现象。“房地产公司招拍挂拿到土地之后,它不开发,等到市场转好的时候,它把股份转让给下家,而且变更法定代表人。这样就规避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规避了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等。”

  “这些手段不断在翻新,土地执法监管也需要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徐绍史称。

  在去年12月,国土部曾公开挂牌督办9省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据国土部官员透露,目前已经有两宗土地被地方政府收回。 开发商曲线延期开工

  土地闲置以及由此衍生的囤地炒地,一直是我国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一个怪象。通过囤积土地人为造成供应短缺假象,推高房价上涨预期进而谋利,逐渐成为不少开发商的惯用手段。

  根据官方统计,全国目前闲置的房地产用地仍有约1万公顷(即1亿平方米),约占我国年度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的七分之一。

  但来自非官方机构的数据则更令人忧虑。去年一家研究机构曾发布抽样调查显示,自2003年开发企业获得的土地中,将近60%的土地尚未进行开发。

  尽管中国政府早在2008年年初便出台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如闲置一年征收20%闲置费等,但该规定在地方执行层面一直难言顺畅,政策失于宽泛和一些地方政府怠于贯彻被认为是主要原因。

  而一些政策设计过程中的漏洞也为开发商极力钻营,借此达到延期开工之目的。

  一位地方国土部门人士透露,有些开发商在拿地后并不想积极开工,这时就会设计出一个不符合原来规划的建设方案,然后上报相关部门审批,而相关部门对此一般都会否决,因为开发商的方案突破了原来规划。但这就给了开发商重新申报的理由,从而“曲折”地达到了延期开工的目的。

  在本月2日的国土部新闻通气会上,在回答本报记者的提问时,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冷宏志表示,国土部正在研究政策加大供地后开发利用环节的监管力度,“何时开工、何时竣工、是否存在闲置,这些问题以前政府都是被动地去监测。”

  冷宏志透露,今年就要在土地出让合同里增加规定,约定开发企业有义务申报是否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希望通过这个做法解决被动监管的问题。”

  新闻视点:推高房价的除了开发商还有谁?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地产500强”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称,“现在很多人买不起房,就埋怨政府和开发商,是有些不对的。”这句话在网上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买不起房究竟该不该怨开发商,网友观点不一:

  正方:买不起房不该怨开发商

  另据证券日报讯@网友“桂金保”:也不能骂人家开发商,我认为买不起房,应该恨自己无能,大家都是有手有脚的正常人,为什么别人买得起,你买不起呢,买不起始终买不起,自己能力不提升、不学习、不上进,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买不起房。

  @网友“晋升”:政府不能把贫富分级的社会矛盾全部转嫁到开发商身上,似乎开发商就是当代的黄世仁,房价就是老百姓最痛恨的资产阶级。事实上中国地广人多,资源有限,而最近一段时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各种资源向发达地区集中造成的。高房价是个社会问题,不是那个行业的从业者所能承担的罪名。

  反方:买不起房就该怨开发商

  @网友“罗瑞明”:买不起房的并非普通老百姓,就是一些上了等级的官员如果按照正常收入也照样买不起房,可以说社会上大部分人都难以承受,此种现象正常吗?

  @网友“绝版出水芙蓉”:如果真正把房子当做商品来卖,开发商说这个话无可厚非,但现在中国的房子已经变成投机、炒作的工具,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现在的风光能维持多久还真难说,不是有句话叫“出来混迟早总要还的”吗?到那时看这位开发商又怎样自圆其说。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