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取消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税收补贴

2010-03-07 23:51    作者:薛明   来源:  

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政府获悉,为促进新形势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威海市日前取消了2009年年初出台的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税收补贴政策。

  新华网济南3月7日电(记者邓卫华)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政府获悉,为促进新形势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威海市日前取消了2009年年初出台的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税收补贴政策。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威海居民首次购买市区范围内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不再按其所缴纳地方契税数额的60%给予补贴;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不再按其所缴纳地方契税数额的30%给予补贴。

  在取消税收补贴的同时,威海市还有针对性地保留了居民购买自住型中小户型商品住房的鼓励政策。对居民首次购买市区范围内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威海市仍暂免收房屋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此外,威海市出台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适当延期还款期限等鼓励政策也将延长至201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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