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房价高不如做好保障房
2010-03-06 18:47 作者:赵尔印 来源:
在全国“两会”上,围绕“房子”这一热门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可谓动足了脑子想办法。从给谁建保障房,到如何为保障房筹钱,再到如何打击投机性购房行为,都有新招出现。
给“夹心层”建经济适租房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政府要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合理的设计来把保障房提供好,当前应该淡化经济适用房概念,加大对“夹心层”阶层提供经济适租房的供给。
贾康指出,经济适租房照顾的是实际收入水平高于最低收入阶层、不必住廉租房,但又买不起产权房、买了产权房后要拼命去当房奴的这些人,比如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年轻的白领、职业生涯里初期的就职者。适租房可以让他们非常安稳地享受到政府特定的政策,可以根据相关管理条件一住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在这个期间,房主不能轻易地改变租房条件,租住者们可以非常安心地在里面做装修、结婚、生孩子。在这以后,随着他们事业发展,如果有能力了,可以改为不租房,买产权房。这样的话,大家可以考虑顺应自己人生发展的不同阶段,做梯级式的消费。
为劳务工造“新市民公寓”
不仅是城市白领、夹心层,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后的住房问题也在委员的思考范围之内。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就认为,大量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同时又是城里纳税人,他们大多数是中低收入者,也应享受城市福利政策,政府为他们提供住宅保障,是政府的职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不熟悉农村和农业,有更强烈的城市化的取向,有更强烈的变为市民的意愿。
郭松海建议,政府应鼓励开发商建造民工住宅、民工公寓,或称新生代住宅、新市民公寓,委托开发单位在城市建造若干个具有一定规模、质量优良的微利住宅小区。
建立保障房基金的征收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认为,政府建保障性住房根本就“不差钱”,差的是如何筹措和如何用钱。
如果真要说“差钱”,全国政协委员张力也有办法,那就是建立住房保障基金的征收制度。一是在政府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住房保障基金;二是对高端住宅购买者征收一定比例的住房保障基金;三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部分收益作为住房保障基金。该基金实行全国统收统筹,征收的住房保障基金一部分留存当地省市用于保障房建设,一部分统一上缴中央进行管理,中央再根据各省市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下拨基金至各省市进行保障房建设。
张力认为,政府在做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前提下,对其他商品房价格则放开由市场自行调节,并对高房价梯级征收住房保障基金,让购买高价房者也需为保障房建设贡献更多力量。这样,社会便不会妄议高房价,也不会对高房价惊慌。
鼓励地方政府“入市”建保障房
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来源上,很多委员都想到了市场化融资的办法。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世界与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就呼吁地方政府要主动“入市”,以保障性住房为抵押,进行发债融资。在他今年的提案中,就建议中央给予地方政府这样的政策。
李庆云也建议,鼓励保障性住房领域发行债券,最好使之证券化,这样可以收回资金再去建保障性住房。同时,积极合理使用银行贷款,想方设法吸引社保基金和其他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共租赁房建设。
开征房屋闲置税
针对如何抑制投机性购房,遏制房价过快上升,委员们想出的招是主动运用税收杠杆,在目前难以推出物业税的情况下,首先采取开征房屋闲置税的措施。
郭松海委员具体建议,对开发商竣工验收后的商品房,空置一段合理时间,如一年或二年后,即被认定为闲置房屋;对某些单位闲置房产也是如此。这会抑制开发商捂盘惜售的行为,或降价促销,以增加市场的有效供给。其次,对长期闲置的房屋的业主也征收房屋闲置税。建议学习国外近年来在大城市征收的房屋闲置税的经验,实施累进税率,其税收集中在那些收入高,房产多而空置,造成资源浪费的某些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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